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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工作首战告捷

浏览次数:1343 作者:记者 牛真子 通讯员 阚书培 信息来源: 阜阳日报 发布时间:2018-02-15 09:34 字体大小:

    2月8日、9日,是传统的农历小年,民间有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习俗。今年,通过前期建章立制、精心组织、广泛宣传、严管重罚等有力举措,我市在这一重要时间节点,在禁燃区内实现了烟花爆竹和大盘香零燃放,禁燃禁放工作成效初显,首战告捷。 
  早在2016年,我市便出台了《阜阳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今年初又印发了《阜阳市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工作方案》、《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和加强大盘香监管的通告》,划定了近200 平方公里的禁燃区域,全年禁止燃放。市环保委办公室印发了《阜阳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和大盘香禁燃工作量化问责规定( 试行)》,切实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根据划定的禁燃区域,我市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等基层组织作用,把社区作为最基本的管理单元,由市、县、区三级党员干部和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划片包干的形式,构建网格化监管网络,定岗、定人、定任务、定责任,建立发动机制、保障机制、奖惩机制、领导机制,做到从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全过程阻断。
  为让禁燃禁放深入人心,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各地各部门通过张贴禁燃通告、告知书、倡议书、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进小区、进家庭、进商户、进单位、进学校、进工地、进市场、进楼宇、进网络,做到“ 不卖、不买、不运、不存、不放”。同时,在阜城设置了30个电子鞭炮兑换点,目前已兑换电子鞭炮6433挂。
  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离不开严格的管理。根据相关规定,我市在禁燃区范围内,不再新增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再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运输许可证。市区、办事处、社区四级联动、联合执法、交叉巡逻,严查禁燃区范围内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和违规销售大盘香的行为,对准备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行为进行及时劝阻,严管重罚“ 第一挂炮”、“ 第一盘香”,对违规燃放的该罚的罚、该拘留的拘留,并公开曝光。
  据悉,2月8日至9日,阜城各区政府、办事处、社区及市区两级行政执法部门共出动1 万多人,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摊点149处、大盘香摊点57处,查封烟花爆竹836件、大盘香314件,对8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了及时劝阻,确保实现了禁燃区内零燃放的目标。今年以来,全市(含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对135起烟花爆竹违规燃放行为进行了制止和处罚,对140人罚款24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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