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实习人员管理监督,健全完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准入制度,根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第137号令)《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第138号令),结合我市实际,阜阳市司法局起草了《阜阳市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将《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起止时间
自2024年3月21日起至4月21日止。
二、提出意见方式
1.平台留言。登录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点击“《阜阳市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留言。
2.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邮寄至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阜阳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邮政编码:236000)。
3.电子邮件方式。将书面意见发送至fysf2009@126.com。
4.电话方式。直接通过电话与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联系,联系电话0558-2261644,联系人:王刚。
特此公告。
(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
阜阳市司法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