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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阜阳市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征集部门:阜阳市司法局
  • 开始日期:2024-03-21 00:00
  • 结束日期:2024-04-21 00:00
  • 状态: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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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集结果

为规范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实习人员管理监督,健全完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准入制度,根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第137号令)《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第138号令),结合我市实际,阜阳市司法局起草了《阜阳市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将《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起止时间

自2024年3月21日起至4月21日止。

二、提出意见方式

1.平台留言。登录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点击“《阜阳市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留言。

2.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邮寄至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阜阳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邮政编码:236000)。

3.电子邮件方式。将书面意见发送至fysf2009@126.com。

4.电话方式。直接通过电话与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联系,联系电话0558-2261644,联系人:王刚。

 

特此公告。

(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

阜阳市司法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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