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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题

异地就医政策解读及经办服务

访谈日期:2023年09月12日 09:00-10:30

访谈嘉宾: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建军

陪同嘉宾:市医保局异地中心负责人王宏伟,市医保中心副主任谭莉,市医保局异地中心工作人员刘杰

直播地点:市政府二楼应急会议室

主办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访谈简介:本期举办主题为“异地就医政策解读及经办服务”网络访谈,邀请市医保局的嘉宾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网民提出问题,参与讨论。

  • 部门简介
  • | 访谈小结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实施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统筹区内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定并实施全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政策。 (四)贯彻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制定合理的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省级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制度,组织实施市级医保目录准入谈判。 (五)组织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实施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八)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九)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并完善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完善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二)与市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根据上述职责,市医疗保障局设5个内设机构、3个下属事业单位: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宣传、信息、信访、机关财务、政务公开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管理等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待遇保障科 组织开展医疗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省医疗保障筹资政策,制定合理的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组织编制全市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开展医疗救助。根据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制定全市具体实施办法。 (三)医药服务管理科 贯彻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医保目录,制定合理的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省级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制度。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并完善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和费用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四)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在省医疗保障部门的指导下,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五)基金监管和法规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内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受理医疗保障领域的投诉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起草有关医疗保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六)阜阳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落实国家、省、市医疗(生育)保障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障业务经办规程、内控制度。负责全市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支付、会计和统计等工作。负责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负责市直职工医疗(生育)保险业务经办工作。指导县(市、区)医保经办工作。完成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阜阳市医疗保障信息中心(阜阳市异地就医管理中心) 负责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和各类信息平台建设运行维护工作。提供医疗保障数据分析、监测和服务。落实医疗保障异地就医政策,承担全市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异地就医稽核和监测预警工作。 (八)阜阳市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监管事务中心 负责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内医药机构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服务费用。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受理医疗保障领域的投诉举报,协助主管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完成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场提问:14条

现场答复:14条

网友参与:1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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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直播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感谢大家关注阜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天我们邀请到的是: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建军将围绕“异地就医政策解读及经办服务”这个主题,和大家进行交流,欢迎您!

  •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建军】

    大家好!主持人好!首先感谢市政府《在线访谈》栏目给我们搭建了一个与广大网友交流服务的平台!也感谢各位网友对我市医保工作长期以来的关心、关注、理解和支持!     
    今年以来,市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推动上级决策部署在全市医保系统落地落实,围绕医保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持续优化医保便民惠民政策。全面落实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落实便民服务“新举措”,自2023年6月我市实现异地就医“自助备案”,通过系统自动审批,做到“即申即享”。全面推进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持续挤压药品耗材虚高价格水分,积极做好医药价格管理工作。持续深化线上医保“第二服务大厅”建设,实现医保门诊慢特病申请“网上办”“掌上办”,截至目前,已实现26项医保事项“在线办”,线上可办率达92%,医保服务更加高效便捷。

  • 【主持人】

    好的,再次欢迎您参与我们的节目。

  • 【主持人】

    现在已经开始有网友提问了,让我们一起看一下网友的问题。

  • 【夏芳芳】

    想问下自行异地就医备案和转诊转院备案,报销比例有什么不同?在皖异地就医备案各个城市报销比例一样吗?

  •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建军】

    网友您好!自行异地就医备案比转诊转院备案的住院报销比例低10个百分点。我市参保人员在省内(市域外)各个城市报销比例一样。

  • 【常文轩】

    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还可以在参保地就医联网结算吗?

  •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建军】

    网友您好!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参保人员可以在参保地和备案地双向享受市域内的待遇,可以直接结算。

  • 【王征】

    本人在外地工作,可以用外地医保给家人共济吗?

  •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建军】

    网友您好!不可以。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2】49号)文件精神,参保职工个人账户只能为相同参保地的家人办理关联共济使用。

  • 【李先生】

    本人在私立医院做检查,在检查时说可以使用医保报销,后来又说不给报销,我该怎么办?

  •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建军】

    网友您好!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范围内的费用,按医保政策规定予以报销。由于您的问题描述的不够详细,请您拨打市医保局电话:0558-2208816,我们将详细为您解答。

  • 【张超】

    吴局长,您好!我家人在阜阳老家买的有城乡居民医保,由于在阜阳看不了,准备带他去杭州看病,请问这个异地就医如何办理?就诊的费用在哪里可以报销?

  •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建军】

    网友您好!如您在阜阳就医时,医院建议您转诊,由医院为您办理转诊备案。如您未办理转诊备案,属于自行异地就医,住院报销比例将比转诊备案低10个百分点。
    自行异地就医备案方式如下:微信直接搜索“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地市专区选择“阜阳”,在“异地就医”里选择“其他临时外出人员备案,”填写资料提交后无需医保部门审核,即时生效。出院时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即可进行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

  • 【凡俊】

    安徽省内不能申请异地就医吗?能不能报销,我是阜阳的,社保在合肥

  •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建军】

    网友您好!安徽省内可以申请异地就医。您的参保地在合肥,建议您咨询合肥市医保部门。

  • 【张先生】

    家是外地的,在这里长期定居,没有办居住证,购买了老家外省的城乡合作医疗,那么如果在这里定居期间需要住院就医,怎么办理异地就医手续,享受什么政策?门诊是否享受异地就医的哪些政策呢?

  •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建军】

    网友您好!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外地参保人员,可以在我市实现就医直接结算。由于您的参保地在外省,具体备案办理方式和报销政策请咨询您的参保地医保部门。

  • 【谢顺】

    在阜阳参保,本人在合肥居住,打算就地生娃,请问如何结算呢?

  •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建军】

    网友您好!我市参保人员异地生产住院费用不能直接结算,请您出院后携带相关病历材料到参保地手工报销。详情请拨打市医保局电话:0558-2208816。

  • 【徐建峰】

    请问办理备案是否有“有效期限”?

  •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建军】

    网友您好!异地就医备案分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长期有效,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12个月有效,有效期内根据病情需要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 【刘斌斌】

    请问医院慢性病没药,也办双通道了,双通道也没药。去合肥就要2000元起付线,合理吗?

  •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建军】

    网友您好!2023年9月1日前,发生的异地门诊慢特病费用按照《关于印发阜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执行,在市域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慢特病费用,按自行转外住院待遇报销。
    2023年9月1日后,对于我市非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门诊慢特病政策调整如下:1.参保人员在市域外省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慢特病费用,医保支付比例参照我市门诊慢特病支付比例下调10个百分点;参保人员在跨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慢特病费用,医保支付比例参照我市门诊慢特病支付比例下调20个百分点。2.异地门诊慢特病起付线、支付范围、支付限额均按照我市门诊慢特病待遇执行。3.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应为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 【董勇】

    请问异地就医需要办理转诊手续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吗?

  •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建军】

    网友您好!如您在阜阳就医时,医院建议您转诊,由医院为您出具转诊转院备案表并办理转诊备案。如您未办理转诊备案,属于自行异地就医,住院报销比例将比转诊备案低10个百分点。自行异地就医备案不需提供证明材料,备案方式如下:微信直接搜索“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地市专区选择“阜阳”,在“异地就医”里选择“其他临时外出人员备案,”填写资料提交后无需医保部门审核,即时生效。出院时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即可进行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

  • 【刘先生】

    临泉新农合慢性病患者,医院没药,双通道没药,只能去江苏拿。总花费2400多,回来报销却被告知起付线要2000元,扣除自己承担百分之三十,还要再扣百分之二十自行转院。这合理?

  •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建军】

    网友您好!2023年9月1日前,发生的异地门诊慢特病费用按照《关于印发阜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执行,在市域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慢特病费用,按自行转外住院待遇报销。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到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
    2023年9月1日后,对于我市非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门诊慢特病政策调整如下:1.参保人员在市域外省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慢特病费用,医保支付比例参照我市门诊慢特病支付比例下调10个百分点;参保人员在跨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慢特病费用,医保支付比例参照我市门诊慢特病支付比例下调20个百分点。2.异地门诊慢特病起付线、支付范围、支付限额均按照我市门诊慢特病待遇执行。3.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应为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 【乔春磊】

    多年来,阜阳医疗部门在保障群众健康方便群众就医方便做了大量工作,赢得社会好评!就我个人还有一点需要领导给予帮助的问题请领导给予解决,前几个月,我得了肺癌,从网上申请了异地就医得到批准,顺利的到了上海就医,费用社保也直接结算了,很方便,也减轻了个人资金方面的负担很高兴,回来后,因单位购买的有团体险和救济需要医保部门同意异地就医的手续,我到市民中心盖章时得到答复是现在没有这个业务,不能给予盖章。因此,我想请求领导:既然网上审批通过了是不是能象人社局一样在文件上同时加盖电子印章,或市民中心增加一项工作内容给市民在需要的文件上加盖公章呢?谢谢你们。

  •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建军】

    网友您好!我市参保人员可在“阜阳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公共服务”模块点击“个人就诊台账打印”,可以自助下载打印加盖医保部门电子公章的费用结算单,您也可持个人证件来医保经办窗口进行打印,如有问题,请咨询0558-2296120。

  • 【在水一方】

    我是阜阳太和的,患有慢性病,长期在省外打工,请问如何在异地直接刷卡结算?

  •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建军】

    网友您好!目前异地门诊慢性病跨省可直接结算的病种如下:高血压、糖尿病、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透析。参保人员可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当地开通慢性病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

  • 【主持人】

    好的,相信大家现在对我市的异地就医相关政策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本期节目也来到尾声,我们在最后的时间,吴局长还有什么对网友说的吗?

  •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建军】

    感谢广大网友对阜阳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下一步,阜阳市医疗保障局将继续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持续优化医保经办服务,落实医保便民惠民政策,扎实推进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提速、提质、提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医保获得感和幸福感。也希望大家对阜阳医保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大家!

  • 【主持人】

    好的,再次感谢市医保局的嘉宾做客我们的栏目,也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我们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下期节目再见!

非访谈时间,请于正式访谈时间内发言。
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