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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3158495/201701-00139 信息分类: 市级公共服务清单
发布机构: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01-13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7-01-13
标       题: 阜阳市县乡三级顺利完成两个新型服务清单建设 信息来源: 阜阳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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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县乡三级顺利完成两个新型服务清单建设

发布时间:2017-01-13 10:51 字体大小: [ ]

 

 

 

2016年12月底,随着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和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对外正式公布,标志着阜阳市用了历时六个月时间全面清理公共服务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这为阜阳落实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按照国务院关于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我省以提供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为目标,积极打造3+2清单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8月省政府将阜阳与亳州、蚌埠、马鞍山、铜陵、池州确定为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工作先行先试整体推进市,我市与省级清理规范工作同步推进、同步完成、同步建立两个新型服务清单。

阜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两个新型服务清单制度建设,成立专门清理规范协调小组,由市编办牵头清理规范工作。8月初召开公共服务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动员暨培训会,从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市、区)编办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审核组,按系统对市县乡三级公共服务清单和市县两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进行审核把关。审核组通过上门培训指导和面对面沟通的方式,使各单位进一步理清了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的概念和范围,掌握了梳理方法,同时要求市直各部门对县(市、区)系统内两个服务清单进行审核把关。通过查看部门相关法律法规、三定方案、网站信息、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着手帮助单位找出可能遗漏的公共服务事项,完善事项名称和办理依据等内容。清理中介服务坚持中介法定原则,明确中介服务事项设定依据须为规章以上,严禁以任何形式设置限制性条款或指定中介服务。部门所属中介机构,严禁开展与本部门行政权力相关、行政相对人委托的中介服务。市场暂时无力承接的,必须明确过渡期限或提出改革方案。

审核工作采取“三报三回” 的工作步骤,按照审核步骤严格把关,对部门申报的事项进行多轮审核。对市县乡三级同类公共服务事项进行相似性比对,做到同类的公共服务事项名称、办理依据、服务对象、收费标准一致。经自查自清、三报三审等步骤,9月30日阜阳市级两个新型服务清单上网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完善后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11月30日正式对外公布。县级中介服务和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于12月底正式对外公布。

此次阜阳市通过采取市县乡同步、条块结合、三级同审的工作机制,除个别县(市、区)清单事项有所差异外,市县乡三级公共服务清单和市县两级中介服务清单在总体上保持一致,同一事项做到分类统一、名称统一、表述统一,使横向上可比对,纵向上可衔接,便于社会公众查询和办事。清单中阜阳市直62家单位共列明公共服务事项1196项(其中机关543项、所属事业单位460项、所属企业16项,直属事业单位141项,企业36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方面,28家单位共上报中介服务事项255项,按照“取消一批、转换一批、规范一批”的办法,分类进行处理,其中取消2项,规范(下放)13项,保留183项,精简了28.3%。颍州、颍东、颍泉三区平均保留813项公共服务事项,82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阜南、太和、临泉、颍上、界首四县一市平均保留1058项公共服务事项,118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事项平均保留161项。

下一步,阜阳市将持续巩固和扩大清单制度建设成果。推动清单网上运行,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将适合网上运行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实行网上公开办理或咨询,同步开展各个环节跟踪督办和电子监察。加强清单动态管理,建立公共服务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变化,适时调整完善清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