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25534376/201806-00075 | 信息分类: | 法律政策 |
发布机构: | 阜阳市房屋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8-06-23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8-06-23 |
标 题: | 阜阳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工作被受省政府通报表扬 | 信息来源: | 阜阳市房屋管理局 |
关 键 词: | 浏览次数: | 2374 | |
有 效 性: | 有效 |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17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阜阳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受到通报表扬,同时文件规定国家、省2018年将对棚户区改造成效明显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0%额度,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在原有基础上增加5%额度。
近年来,阜阳棚户区改造建设任务连年占全省总量近五分之一。2017年,阜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坚持“摸清底数在前、谋划项目在早、安置方式在活、调度推进在强”的工作思路,多措并举加快棚户区改造建设进度,全年新开工棚户区改造60247套,提前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大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的陆续竣工交付,切实提升了搬迁群众的认同感、安居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