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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3158495/201709-00348 信息分类: 制度安排
发布机构: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09-28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7-09-28
标       题: 中共阜阳市委宣传部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  键 词: 新闻发布会工作机制 浏览次数: 8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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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阜阳市委宣传部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8 13:25 字体大小: [ ]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政府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主要新闻单位:

    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责任主体

    各级政府机关是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政府新闻办、政务公开办是推进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职能部门。政府新闻办就重要会议、重大政策、重要部署、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制定部门是政策解读工作的责任主体。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第一解读人、第一发言人”,相关负责人和业务专家是发言人。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政府或相关涉事责任部门是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的责任主体。发生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属地政府是第一回应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和第一发言人”。涉及重大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相关责任部门是第一回应主体,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和第一发言人”。

    二、健全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机制

    (一)新闻发布“4﹒2﹒1+N”工作机制。根据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承担政务公开重点任务的牵头部门特别是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市直部门,原则上按照“4﹒2﹒1+N”模式开展新闻发布工作,即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或相关负责人每半年至少出席一次市政府新闻发布会,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出席一次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出现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敏感问题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新闻发言人要及时主动发布信息。

    (二)新闻发布协调机制。各级政府新闻办、政务公开办建立新闻发布协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就政务公开重大事项新闻发布工作进行协商,制定和实施新闻发布工作方案。

    (三)新闻发布评估机制。市政府新闻办可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委会,对各县市区、各部门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进行评估,系统分析新闻发布场次、发布议题、发布策略、新媒体环境下新闻发布的行为和效果,总结成功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提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四)新闻发布考核问责机制。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将各县市区、各部门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纳入党委宣传部和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范围,定期对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建议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规范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会工作程序

    市政府新闻发布会是市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的重要平台。召开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先由发布部门向市政府新闻办提出申请;市政府新闻办审核认为需要召开的,由发布部门报市政府分管市长审批,特殊情况下报经秘书长或协助工作的副秘书长审批;市政府新闻办对新闻发布会召开时间、地点以及发布稿内容等协调把关。涉及全市性的重要会议、重大政策、重要部署、重要活动和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等新闻发布会,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设在市政府会议中心1号会议室)或市政府新闻办指定地点召开。市直各部门制定出台重大政策或牵头开展重要工作,要及时与市政府新闻办联系,按照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相关规定,依程序送审后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强政策解读,助推政策文件落地生效。各县(市、区)结合各自实际做好新闻发布会组织工作,并于年初将本地新闻发布计划书面报送市政府新闻办。

    四、严格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时效

    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市政府新闻办要在第一时间协调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

    重大政策文件公布前,职能部门要做好政策吹风解读和预期引导;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在市政府和部门网站以及相关媒体发布,并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政策吹风会;牵头部门要在新闻发布会上进行主题发布,涉及重点任务的部门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也要出席,并对一些重要具体事项作出明确、深入的回应。

    五、巩固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宣传阵地

    市直主要新闻单位要主动与市政府新闻办对接联系,积极配合市直各部门,发挥各自优势做好市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的宣传报道工作,讲好阜阳故事,传播阜阳声音。

   (一)报纸。在阜阳日报开设“政务发布”专栏。

   (二)广播电视。在阜阳广播电视台《阜阳新闻联播》(电视)、《新闻早报》或《晚间报道》(广播)等新闻栏目中播发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相关报道。

   (三)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新闻发布”专栏,设立发布会实录、发言人名录、专家解读等栏目,批准适时进行网络直播,全市各级政府网站根据要求予以转载。

   (四)新媒体。市政府官方微博“阜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官方微信“中国﹒阜阳”,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微信“阜阳发布”,阜阳日报、阜阳广播电视台官方微博微信以及市直主要新闻单位“两微一端”以微视频、H5、文字、图解等形式及时推送。

    六、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提升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水平

    新闻发言人既是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执行者,也是做好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重要保障。市直部门新闻发言人原则上由该部门负责人担任,每部门确定1人,同时确定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新闻发布工作联络员。新闻发言人要强化担当意识,切实履职尽责,根据授权发布信息、阐明观点立场、解疑释惑。要积极主动了解舆论关注的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热点问题,并及时反映上报、主动妥善回应。新闻发言人应参加重要会议、阅读重要文件。各县市区政府新闻办和市直部门每年1月20日前应向市政府新闻办报送新闻发言人和联络员个人信息。各级政府新闻发言人名单和新闻发布工作机构联系方式定期向社会公布。市政府新闻办将利用2年时间,牵头对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新闻发言人及联络员进行轮训,切实提高全市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水平。

                                                             中共阜阳市委宣传部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