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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3158495/202104-00442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4-23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4-23
标       题: 【负责人解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方明解读《关于加强行政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关  键 词: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浏览次数: 1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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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方明解读《关于加强行政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04-23 11:45 字体大小: [ ]

近日,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方明解读《关于加强行政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内容如下:

一、决策背景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对新时期行政立法工作的重要部署,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行政立法工作,郑久坤副市长批示,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立法工作的意见》(皖政〔2020〕43号),起草我市实施意见并印发执行。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出台《实施意见》主要意义在于及时贯彻落实上级立法决策部署,弥补我市立法体制机制方面的不足,有利于规范和提高我市行政立法工作水平。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0年12月上旬,市司法局起草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于12月18日至28日,书面征求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和部分市政府法律顾问的意见,其中,市委组织部和市应急局提出了修改的意见和建议,经沟通达成一致意见;政府法律顾问提出的合理意见已采纳。征求意见结束后,适逢中共中央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市司法局对《规划》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研究,将《规划》中的相关内容写入送审稿。文件上会前,市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四、工作目标

《实施意见》的主要目标是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从立法计划到备案、实施全流程规范立法工作,补齐制度短板,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良法促进善治、保障发展。

五、主要任务

《实施意见》的主要任务是从把牢政治方向、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准确把握地方立法权限、提高立法质量等方面严格遵循立法原则,从科学编制立法计划、完善立法起草工作机制、严格审查把关、加强立法协调、严格集体落实审议、规范公开发布、依法规范报备等方面确保立法程序规范,从扩大公众参与、建立健全立法协商和意见建议反馈工作机制、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建立完善立法咨询和立法评估制度等方面有序推进民主立法。

六、创新举措

一是吸收了《规划》关于指导思想;突出地方特色,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创造性做好本地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为行政立法中的重大事项提供统计分析和决策依据等方面的规定。

二是结合实际,进一步写实部门要对“立法建议项目的有关基础情况进行充分调研,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准确掌握制度的短板和弱项”,从源头上把好立项关。

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既符合新时期普法工作的要求,又将能够为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落地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是增加“主动、自觉接受备案监督”,体现落实党中央“有件必备”、维护宪法权威和国家法制统一的要求。 

五是建立健全立法协商和意见建议反馈工作机制部分写的很明确、具体,重在补齐不重视听取意见和意见反馈机制不健全的短板。

六是新增强化督促落实部分,旨在确保立法计划高质量、高效率的推进。

七、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加强对行政立法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二是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市司法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立法人员的选拔、培养和能力的提高,推进立法专业人才培养和储备;三是健全立法工作责任制,起草部门要确保立法草案起草工作机构、人员、时间和任务落实等。

八、下一步工作及政策咨询电话

市司法局将认真履行《实施意见》规定的责任,抓好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督促指导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研究协调解决共性问题,及时将工作中遇到的重要事项向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汇报。

政策咨询电话:0558-2267085,阜阳市司法局立法科   张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