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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3158954/202205-00055 信息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阜阳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2-05-02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5-02
标       题: 【文字解读】《阜阳市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工作方案》《阜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内意外伤害事件预防与处理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阜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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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阜阳市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工作方案》《阜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内意外伤害事件预防与处理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5-02 10:00 字体大小: [ ]

《阜阳市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工作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指引的客观要求,事关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事关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中华民族的未来和伟大复兴。教育部于2016年11月1日下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2017年11月22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安徽省教育厅于2018年4月16日印发《安徽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均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学生欺凌综合治理。近期,我省部分地区出现个别学生欺凌事件,引起不良影响,中央有关领导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都分别作了重要批示,为真正做到举一反三,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有必要出台我市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工作方案。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对标国家、省要求。全面梳理和严格对标国家《治理方案》和省《实施方案》的制度安排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研究制订我市工作方案。二是立足我市实际情况和优化教育教学管理改革探索,全面服务我市高质量教育发展需求。三是强化制度落地。根据教育部《治理方案》确立的制度框架,抓好我市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工作的机制建设,细化具体制度安排和工作举措。四是解决实际问题。我市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工作方案》聚焦我市相关工作的瓶颈,有利于解决当前面临的实际问题。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做好《工作方案》起草工作,市教育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科室认真研究,并成立小组,抓好任务落实。《工作方案》起草经历了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认真修改完善等过程。按程序以正式公文形式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的意见,根据征求的意见建议,对工作方案文稿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报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

四、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教育教学管理,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构建起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防治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和责任体系,进一步推动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各级各类学校切实履行应尽职责。

五、主要任务

《工作方案》主要任务,共三大方面十五项。

一是事前预防。包括五个方面:

1.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学校和县市区必须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牵头负责本地区和本校学生欺凌工作的预防和处置。

2.加强宣传教育。指导各地各校多角度全方位全面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法治、心理健康、防欺凌专题教育,为做好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工作打好基础。

3.加强安全管理。指导各地各校全面改进和加强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为做好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工作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4.加强隐患排查。指导各地各校尽一切可能发现发生学生欺凌事件的隐患,建立排查台账,加强动态管理,限时销号处理,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5.落实监护责任。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管教,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护、教而不当。

二是事中处置。包括七个方面:

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市、县、学校三级部门要分别制定相应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第一时间启动相应预案。

2.进行风险评估。对排查发现的欺凌事件苗头和事件,应进行风险评估,区分一般风险、较大风险和重大风险。

3.及时规范报告。建立规范报告制度,对发现的校园欺凌事件,要按照风险划分逐级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4.及时调查处理。明确不同一般风险的欺凌事件的调查处理时限和主体单位。

5.及时依法严惩。明确对实施欺凌的中小学生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

6.及时回应关切。明确宣传部门、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要协调配合,统一对外正面发声,及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舆情引导和处置工作。

7.科学追踪辅导。欺凌事件妥善处置后,学校要持续对当事学生追踪观察和辅导教育,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树立自信,恢复正常学习生活。

三是事后总结。包括三个方面:

1.认真复盘回顾。认真复盘事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处置流程,从中汲取经验教训,针对性细化防治措施,消除工作盲点,进一步织牢织密防治学生欺凌防护网。

2.定期通报典型。通过定期通报,一是总结各地各校工作中的亮点和成效,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二是通过典型案例通报警示,深入剖析,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

3.开展巡查整改。要求发生过学生欺凌事件的学校和地方,要认真反思,系统整改;同时上级部门要对地区和学校的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

六、创新举措

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位形成了全过程的防治体系,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和责任体系,进一步推动了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各级各类学校切实履行应尽职责。

七、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工作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抓好防范学生欺凌工作。

二是强化机制保障。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组织教育、宣传、网信、政法、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团委、妇联、残联、关工委、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建立防治学生欺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本地区防治学生欺凌工作。

三是夯实基层责任。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作用,推动基层政府、学校、家庭、社区联管联控、群防群治。

四是加强督导问责。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给予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并进行责任追究。部门和学校相关工作人员在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后的处置存在失职渎职行为,依法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下一步工作

规范、协调、高效、长效地抓好《阜阳市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工作方案》落实,进一步推动基层政府、学校、家庭、社区联管联控、群防群治,坚决遏制校园安全事件发生。

《阜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内意外伤害事件预防与处理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工作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中小学幼儿园校内意外伤害事件,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指引的客观要求,事关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中华民族的未来和伟大复兴。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中小学幼儿园校内意外伤害事件,有必要出台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内意外伤害事件预防与处理工作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件处理办法》《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件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对标国家要求。全面梳理和严格对标国家《学生伤害事件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件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的制度安排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订我市工作方案。二是立足我市实际情况和优化教育教学管理改革探索,全面服务我市高质量教育发展需求。三是强化制度落地。根据国家《学生伤害事件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抓好中小学幼儿园校内意外伤害事件预防与处理工作的机制建设,细化具体制度安排和工作举措。四是解决实际问题。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内意外伤害事件预防与处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工作方案》聚焦我市相关工作的瓶颈,有利于解决当前面临的实际问题。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做好《工作方案》起草工作,市教育局组织相关科室认真研究,并成立小组,抓好任务落实。《工作方案》起草经历了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认真修改完善等过程。按程序以正式公文形式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的意见,根据征求的意见建议,对工作方案文稿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报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

四、工作目标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基本原则,紧紧围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教育教学管理,健全防范和遏制中小学幼儿园校内意外伤害事件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各级各类学校切实履行应尽职责,确保中小学幼儿园校内意外伤害事件预防与处置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

五、主要任务

《工作方案》主要任务,共四大方面十三项。

(一)优化学校安全教育体系。包括三个方面:

1. 提高学生安全意识。要求学校认真贯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借助“学校安全教育平台”,落实安全教育计划、课时和活动安排

2. 开展全员安全培训。要求教育部门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作为校长、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内容,并组织实施必要的考核。

3. 加强家庭安全教育。明确要通过告家长一封信、安全教育家长会等形式,宣传家庭教育知识,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监护。

(二)加强校园安防基础建设。包括四个方面:

1. 配齐配强安全力量。明确要求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全市所有校园配足配齐保安员并持证上岗;设立卫生(保健)室,并配备具有医师执业资格的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

2. 强化校园设施安全。明确要求各地各校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校园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3. 加强物防技防建设。明确要求各地各校要加强学校物防技防建设,通过多种方式方法,确保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各项安全管理。包括五个方面:

1. 做好体质健康监测。要求学校应按照《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对学生每年进行1次常规健康体检,建立《学生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档案》。

2. 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明确学校要设立心理咨询室(宣泄室),配备专兼职心理教师,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计划。

3. 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明确对学生身体和心理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学校应当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应当及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4. 做好日常安全管理。要求各地各校多渠道全面做好学校校园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确保及时整改到位,营造良好的校园日常安全环境;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教师应在教学过程中加强安全教育,主动告知学生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并给予适当的关注和照顾。

(四)规范校内意外伤害事件处置程序。包括四个方面:

1. 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常态化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建立便捷的沟通渠道,积极引导以法治方式处置纠纷。

2. 有效化解纠纷。对不同情形的学校安全事件纠纷的处置,作了明确指导,支持学校依法处理安全事件。

3. 健全救助机制。明确学校要做好校方责任险投保等工作,发挥保险应有保障作用,提高学校、学生抗风险的能力,并鼓励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设立学校安全风险基金。

六、创新举措

通过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人防”“物防”“技防”工作措施,健全防范和遏制中小学幼儿园校内意外伤害事件的工作机制,确保中小学幼儿园校内意外伤害事件预防与处置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

七、保障措施

一是健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定期研究和及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切实履行校园安全属地监管责任,保障学校安全工作经费投入,保障及时解决学校安全隐患问题。

二是落实督查问责。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教育发展部分。对学校安全事件频发的地区,要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件的单位和学校,追究其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将学校安全作为考核学校和民办学校年检的重要指标,被“一票否决”的,取消年度各类评先评优资格,核减招生计划,并与绩效奖励挂钩。

八、下一步工作

规范、协调、高效、长效地抓好《阜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内意外伤害事件预防与处理工作方案》落实,化校园安全管理,坚决遏制校园安全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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