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04981249/202301-00041 | 信息分类: | 政府年度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 |
发布机构: | 阜阳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1-20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01-20 |
标 题: | 阜阳市本级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 | 信息来源: | 市财政局 |
关 键 词: | “三公”经费预算 | 浏览次数: | 6141 |
有 效 性: | 有效 |
一、阜阳市本级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3年预算数 |
合计 | 6438.73 |
因公出国(境)费 | 150 |
公务接待费 | 1093.2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5195.53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4261.54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933.99 |
备注:本表统计口径仅限市直,不含市经开区、阜合园区。
二、阜阳市本级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438.73万元,较上年增加642.73万元,增加原因为8个县市区法院、检察院上划作为市一级预算单位管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50万元,公务接待费109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195.5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50万元,与上年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因公临时出国(境)业务培训、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严格按照《阜阳市市直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30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093.2万元,较上年增加38.1万元。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公务人员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检查指导等国内公务活动开支。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阜阳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455号)等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5195.53万元,较上年增加604.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261.54万元,较上年增加406.64万元。经费主要用于核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933.99万元,较上年增加197.99万元。经费主要用于按公务用车配备管理规定购置公务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