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553261059/202402-00059 | 信息分类: | 创业服务 |
发布机构: |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26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02-26 |
标 题: | 【服务指南、办理结果】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情况说明 | 信息来源: |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 键 词: | 创业担保贷款 | 浏览次数: | 1441 |
有 效 性: | 有效 |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50万元。
2.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与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占比达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8%,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协商确定。
为了便于工作开展,创业担保贷款下放到三区五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