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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3158495/202303-00418 信息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3-06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3-06
政策咨询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58-2165202
标       题: 【文字解读】《阜阳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文字解读 信息来源: 阜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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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阜阳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文字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06 15:00 字体大小: [ ]

近日,市政府发布了《阜阳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阜政秘〔202337号,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措施,按照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我市作为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需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制定意义

《规划》旨在摸清我市大气污染排放源基本情况,科学分析空气污染来源,为精准治霾提供科学依据,实现切实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目标。

(二)总体考虑

空气质量现状上,我市PM2.5浓度未达到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加上夏季臭氧污染问题凸显,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仍需围绕能源、产业、交通运输、用地四大结构调整和深化控煤、控气、控尘、控车、控烧管控不断发力。

为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指导思想上,按照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以环境空气质量达标为核心,以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出发点,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规划原则上,按照绿色发展,优化结构;严控增量,削减存量;全面推进,分类施策;区域协作,多方联动的总体原则,突出问题导向,以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防控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力度。达标战略上,以PM2.5作为重点控制对象,兼顾O3,强化SO2NOxVOCs和颗粒物的协同管控,重视源头防控,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时段,确保措施落到实处。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项目承担单位通过对接部门、收集资料、实地调研、开展观测、驻点研究等方式充分了解了我市的大气污染防治现状,分析了我市空气质量达标面临的问题。在充分结合我市的战略定位及社会经济与环境保护规划的基础上,在保障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绿色发展的前提下,以“四大调整”和“五控”为框架研究制定最佳减排策略,2020年12月完成了《规划》文本编制。

2020年12月25日和2021年2月24日,进行了两轮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等34家单位意见。2021年9月8日,《规划》通过专家组验收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后,于2021年10月27日第三次征求了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等34家单位意见,收到修改意见7条,全部予以采纳。2022年3月,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安徽省“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结合阜阳市“十四五”大气环境质量目标指标,对《规划》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并于2022年3月4日至2022年4月29日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开征集社会公众的意见。根据征集意见结果和《阜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修改后,于2022年9月9日再次征求了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等27家单位意见,共收到修改意见12条,全部予以采纳,修改后于2022年11月30日通过了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并根据提出的修改意见修改完善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023年1月30日,经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要求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公布实施。2023年2月27日,市人民政府印发《阜阳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

四、工作目标

2032全市空气质量实现达标,PM2.5年均浓度下降至35微克/立方米以下,SO2NO2COPM10年评价浓度全面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限值以下,臭氧污染态势得到遏制,六项污染物全部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

五、主要任务

《规划》依据阜阳市环境容量、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大气污染排放特征及区域敏感性分析,紧密围绕环境保护为绿色发展服务的理念,从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结构、用地结构、重点行业深度治理、环境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了阜阳市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路径的重点任务措施同时,依据空气质量目标和达标期限,将空气质量改善任务按时间节点进行分解,明确了加快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深化固定源污染治理、推行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城乡面源管控、提升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能力等七大重点任务及35项子任务。

六、创新举措

基于阜阳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应用空气质量模型WRF-CMAQ,以环境质量达到规划目标值为约束条件,根据污染排放绩效、不同污染源的环境贡献、可削减空间(减排潜力)等,结合未来相关发展规划和污染防治规划,从源头控制和末端治理两个层次出发,设定不同源类的分阶段减排情景。进行不同减排情景的环境效果模拟,核算最优减排情景组合方案下,分阶段环境空气质量目标约束下SO2NOxVOCsPM的最大允许排放总量(或允许贡献浓度)。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规划》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评估、强化执法监管、加大资金投入、拓展公共参与五个方面做好保障措施,结合“十四五”环境空气质量考核要求,落实七大措施35项子任务,确保“十四五”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32年六项污染物全部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的环境空气质量目标。

八、政策咨询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 赵辉 0558-2165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