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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3158495/202304-00535 信息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4-11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4-11
政策咨询机关: 阜阳市卫生健康委爱卫办 政策咨询电话: 0558-2232268
标       题: 【文字解读】《阜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行动计划(2023-2024年)》 信息来源: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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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阜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行动计划(2023-2024年)》

发布时间:2023-04-11 14:10 字体大小: [ ]

2023年3月23日,阜阳市人民政府印发《阜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行动计划(2023-2024年)》(阜政秘〔2023〕63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为便于理解和执行,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对健康需求也有了新的更高要求,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面临着新情况、新挑战。创建卫生城市是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有效载体,近年来我市结合文明城市创建,积极开展卫生城市创建活动,推动了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不断改善。2019年底我市成功创建“安徽省卫生城市”,从2020年开始,市委、市政府提出要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市政府连续三年将“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于2021年9月启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按照全国爱卫会《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全爱卫发〔2021〕6号)要求,申报城市政府必须制定创卫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已于2021年9月制定印发了《阜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现还需要结合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制定创卫工作计划。市卫生健康委牵头会同主要涉创部门研究起草并经修改后形成《行动计划》。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对于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市民生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意义重大。以《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为依据,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地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对城市实施综合治理与精细化管理,使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快速发展,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显著改善,生态与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城市整体管理与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三、起草过程

(一)文件起草。市卫生健康委牵头会同主要涉创部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借鉴相关地市经验做法,于2022年10月,起草了《行动计划》,形成征求意见稿。

(二)意见征求。2022年10月,通过市卫生健康委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关于征求〈阜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同时,市卫生健康委发函征求阜城三区政府、阜阳经开区和阜合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意见,并根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三)公平性竞争和合法性审查。2022年12月,完成公平性竞争和合法性审查,形成送审稿。

(四)会议审议。2023年2月7日,《行动计划》经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五)文件印发。2023年3月23日,《行动计划》(阜政秘〔2023〕63号)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在2022—2024年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周期内,以《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为依据,围绕人居环境改善、健康教育、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控等,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

1.2023年12月底前,做好创卫资料网上申报和省级暗访初步评估工作,力争进入安徽省向全国爱卫办推荐申报城市范围;

2.2024年4月底前,在省爱卫办的指导下,针对省级初步评估指出的问题,查漏补缺,对标达标、全面整改,举一反三,以较好成效获得省爱卫办的推荐申报;

3.2024年12月底,持续加大创卫工作力度,进一步健全机制,压实责任,强化督导,确保以优异成绩迎接国家卫生城市评估验收。

五、主要任务

《行动计划》从7个方面制定了具体落实任务,完成56项指标。

序号

主要任务指标

具体任务措施

1

加强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健全组织保障体系,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引导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2

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3

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重点治理“十乱”现象,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4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深化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措施,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强流域水环境治理。

5

加强重点场所卫生管理

持续开展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大小餐饮、小理发店等重点场所整治力度。

6

加强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管理

推进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和饮用水供水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确保食品和饮用水安全。

7

加强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健全疾病预防控制网络,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处置和指挥能力,强化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

六、创新举措

《行动计划》可用“科学实用”和“地方特色”概括。“科学实用”是指《行动计划》在尊重科学、紧密结合实践、广泛征求意见及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所采取的工作举措符合实际情况,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地方特色”是指《行动计划》在现有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地方特色制定而成,充分考虑我市现状和条件,意在进一步规范我市创建卫生城市行为,真正做到创卫为民、以人为本。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具体明确责任、任务和要求,对标创卫,精准创卫,确保各项任务目标有效落实。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市创卫办统筹协调、定期调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成员单位细化任务目标,建立实施时间表、路线图、督办台账。三是加大创卫投入。安排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专项工作经费。四是加强宣传督导。市创卫办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合力,进行全面细致的督查。同时,加大卫生创建宣传工作,形成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民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从今年起,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进入攻坚阶段,按照统筹行动计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积极创建申报、巩固提升和考核验收。根据《行动计划》,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围绕创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工作机制,部署攻坚行动,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全力以赴打好创卫攻坚战,高效推进创卫、力争首创首成。

八、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部门:阜阳市卫生健康委爱卫办

联系人:高伟;联系方式:0558-2232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