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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3158495/202301-00601 信息分类: 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1-13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1-13
政策咨询机关: 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58-2220662
标       题: 【专家解读】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贺磊解读 《创业阜阳行动方案》 信息来源: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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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贺磊解读 《创业阜阳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3-01-13 12:28 字体大小: [ ]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2022年6月1日,省政府第18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安徽行动方案》,并于6月15日以省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印发创业安徽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63号)。为贯彻落实《创业安徽行动方案》,按照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提出的“措施要细化,成清单下发”的指示要求,市人社局牵头起草《创业阜阳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创业创造”的重要论述,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坚持创新创业创造一体推进,坚持激发本土创业活力和吸引优秀团队来阜创业并重,以“精准聚焦创业领域、精心扶持创业主体、精细搭建创业平台”为导向,努力打造“创业阜阳”品牌,以一流创业环境感召天下英才、繁荣市场主体,努力把阜阳打造成为各类人才的创业热土,为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三地一区一城”提供有力支撑。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市人社局分别于8月8日、8月30日结合省方案和我市实际收集汇总相关部门具体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于11月9日11月30日分别书面征求市直相关单位和县市区政府的最终意见。共汇总反馈意见23条,采纳11条,未采纳12条,均通过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方案》于12月6日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和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提出的意见建议均吸纳完善。2022年12月23日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2月31日印发。

四、工作目标

目标任务主要是根据《创业安徽行动方案》中确定的各项指标全省总任务数,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6个市平均数,并结合省创业安徽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发创业安徽行动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皖创办2022〕3号)明确的我市部分指标具体任务数和我市实际进行确定,各牵头责任单位对《方案》中确定的任务已达成一致意见。

省、市目标任务对照表

指标名称

全省目标

我市目标

每年新增市场主体

100万户以上

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知不得将新增市场主体数量作为刚性指标,故我市不在方案中明确具体目标。

其中:新增企业

30万户以上

每年培育省、市专精特新企业

1000家左右

80家左右

其中:争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

50家左右

3家左右

每年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人员、退役军人等创业

10万名以上

1.2万名以上

每年支持科研人员创业

10000名以上

1000名以上

每年支持高层次创业团队

1000个左右

50个左右

其中:其中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

30个以上

2个以上

每年培育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孵化载体

——

20个以上

其中:省级以上

100个以上

4个以上

国家级

10个以上

——

每年开展创业培训

10万人以上

8000人左右

其中:线下创业培训

7万人以上

5000人以上

每年新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

1000亿元以上

90亿元以上

每年新增天使投资

100亿元以上

积极推动企业与创投机构对接

每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60亿元以上

3.7亿元以上

创业型城市

2025年,力争50%左右设区的市达到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标准

2025年,力争达到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标准

五、主要内容

《方案》从聚焦十大特色产业、产业链短板、“四新”经济、大众创业领域,精心扶持创业主体,提出22条重点举措。

在招引高层次人才团队方面,加大院士、高层次专家、博士等三类重点人才的招引力度。同时,鼓励高校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阜兼职创业、离岗创业,对离岗创业人员3年内保留与事业单位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满后创办企业尚未实现盈利的可申请延长1次,延长期限不超过3年;允许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在新型研发机构兼职取酬,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可按80%比例予以奖励。
  在扶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方面,对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一次性5000元补贴;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留学人员扶持计划”,对3年内达到一定标准创业成功的留学归国人员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
  在扶持返乡人员创业方面,新返乡创业企业购置新生产设备或自主建设、租赁厂房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设备、厂房补助;对产业园区、孵化基地内吸纳就业50人以上的返乡创业企业,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最高5万元水电气费补贴;新返乡创业企业新增吸纳就业6个月以上人员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
  在建好平台吸引创业人才方面,我市将建设高水平创业孵化平台、大众创业孵化空间等,统筹用好新区建设、老工业区和旧城改造、城市更新等契机,鼓励利用闲置厂房、仓库等设施,为各类创业者提供大众创业空间;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应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
  在加强创业者创业能力培养和提升方面,我市将打造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筑梦”创业导师等多位一体的培训、培育和服务体系,切实提升创业者创业实效。如开展“创业阜阳”特训营、办好“阜创汇”创新创业大赛、实施企业加速成长“千里马计划”等。
  在创业资金支持方面,我市将大力发挥基金作用,支持各地设立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建立天使投资风险补偿机制,对社会投资机构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项目所发生的投资损失,可按不超过实际投资损失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偿;推进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办理,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最高可分别申请贷款5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全面推广“人才贷”,支持商业银行开展人才纯信用、免抵押、免担保类贷款,根据人才企业资信情况,单一企业贷款额度原则上初创期可达1000万元、成长期可达5000万元。

六、创新举措

我市《方案》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一是在第1、2条款中突出以我市十大特色产业发展为重点,精准聚焦创业领域。二是在第5条款中,根据《阜阳市促进企业人才建设若干政策(2022)版》,对企业引进相关人才补助政策进行明确。三是在第8条款中将我市“接您回家”活动作为重点任务进行明确。四是在第13条款中结合我市技工强市和职教强市建设,将建设一批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培养创业型、应用型、专业型技能人才作为工作任务进行明确。同时创新奖补政策,对遴选认定的市级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五是在第15条款中明确对市级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落户阜阳的,由县级政府给予最高30万元落地奖补扶持。

、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创业阜阳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推进创业阜阳行动。二是保障财政投入。各级财政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统筹使用好省市各项补助资金,提高政策支持精准度、系统性和实效性,保障创业阜阳行动开展。

三是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部门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交流创业经验、推介创业项目、宣传创业典型、讲好创业故事,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四是跟踪督导激励。健全市级层面指导、发动、评价、督导工作机制,强化各地各部门协调联动,注重整合资源,发挥政策综合效应。建立创业阜阳评价指标体系,对在创业阜阳行动中积极作为、成绩突出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部门给予褒奖激励。

省政府成立了创业安徽行动领导小组,并明确要求各市要成立相应组织体系。我们参照创业安徽行动领导小组的框架,相应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组员的创业阜阳行动领导小组。

 

解读机关: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门玉峰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8-2220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