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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3158954/202305-00049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阜阳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3-04-20
文       号: 阜教基〔2023〕4号 发布日期: 2023-04-20
政策咨询机关: 基教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58-2197276
标       题: 关于印发《阜阳市幼儿园等级认定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 阜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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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阜阳市幼儿园等级认定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0 10:55 字体大小: [ ]

各县市区教育局:

   《阜阳市幼儿园等级认定评估办法(试行)》已经市委教育工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

组织开展阜阳市幼儿园等级认定评估工作是推进全市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提升科学保教水平,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重要抓手,各县市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阜阳市幼儿园等级认定评估办法(试行)》规定,做好县一类幼儿园认定评估及市一类、特一类幼儿园认定评估申报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各县市区要加强幼儿园等级认定评估工作的学习宣传,树立以评估促提高,以评估促发展正确导向,注重过程性、发展性评估指导,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鼓励、支持幼儿园等级创建,推动幼儿园办园行为、保教质量全面提升,促进幼儿园安全优质发展。

三、做好2023年特一类幼儿园认定评估推报相关工作       

1.本次市特一类幼儿园认定评估不限定申报名额。县市局教育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开展初评工作,所推报幼儿园必须符合申报条件,达到市特一类幼儿园认定评估标准;出现初评不认真、把关不严、推报质量不高等不良现象的,将限定下一次市特一类幼儿园评估认定申报名额。市政府幼儿园、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及各分园申报事项纳入属地教育主管部门管理。

2.评定程序

⑴符合申报条件的幼儿园对照本办法向所属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提交等级认定申请。

⑵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初评,向市教育局提出市级评估申请,并提交县级初评报告。

⑶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评估。

⑷评估结果经市委教育工委会议审议,对拟认定的市特一类幼儿园名单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⑸经公示无异议的幼儿园,由市教育局下发相关认定文件。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5日。拟定6月底前实地评估结束。联系人:李娜;联系电话:2197273;邮箱:852846722@qq.com。

阜阳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0日

附件:关于印发《阜阳市幼儿园等级认定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528.1 KB]
附件:关于印发《阜阳市幼儿园等级认定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1.2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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