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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3158954/202307-00001 信息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阜阳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3-07-03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7-03
标       题: 【媒体报道】我市公布2023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政策 信息来源: 阜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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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我市公布2023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政策

发布时间:2023-07-03 14:55 字体大小: [ ]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根据有关招生文件和各地各校申请,结合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需求,6月27日,我市公布了2023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政策。

招生类别分为体育类、艺术类、小语种类和科技类等类别,普通高中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和特色发展需要,确定招生类别。体育、艺术和小语种类型可在全市范围内招生;其他类型在规定的属地范围内招生,即地处三区的普通高中(含市直)招收在三区(含市直)报名参加中考的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各县(市)招收在本地报名参加中考的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招生对象为初中阶段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认可的艺术、体育、信息技术和科技类等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这些方面有突出特长,经专业考核认定确有发展潜力,参加我市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具备条件的考生,可凭获奖证书原件等材料,按照各校要求时间到高中招生学校报名。全市普通高中专业考核原则上统一定于6月30日进行。

录取时,原则上按照考生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考核得分不得低于专业考核成绩满分的60%,中考成绩须达到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的80%。报考体育、艺术和小语种类型考生的中考成绩,须达到毕业地和录取地两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的80%(即“双达线”)。确认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高中招生录取。

市教育局将派出巡视监督人员,对市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专业考核过程进行监督。凡在该项招生工作中违反规定,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误录取,以及擅自突破招生范围和计划,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经查实,将取消该校下年度特长生招生资格,并在全市通报批评,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