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3158495/202306-00524 | 信息分类: | 部门解读 |
发布机构: |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06-16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06-16 |
政策咨询机关: | 市财政局企业科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8-2297192 |
标 题: | 【文字解读】《关于支持市场主体升规纳限的若干政策》 | 信息来源: |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关 键 词: | 市场主体升规纳限 | 浏览次数: | 13616 |
有 效 性: | 有效 |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的意见》(皖发〔2022〕9号)和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的意见〉工作任务清单》(阜发〔2022〕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关于支持市场主体升规纳限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强调中小企业能办大事,是推动创新、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出台《若干政策》,可充分发挥新增规模以上、限额以上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示范引领和支撑带动作用,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全面调动企业发展壮大、入规纳统的积极性,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文件起草。2023年4月,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等部门充分研究,拟定《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二)意见征求。2023年4月25日,向各县(市、区)政府、阜阳经开区管委会、阜合园区管委会征求对《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同时委托各属地政府征求辖区内一定数量企业意见,共收到2家企业的意见反馈,未采纳的进行沟通协调,达成一致。
(三)合法性和市场公平性审查。2023年5月18日,将有关资料送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进行合法性和市场公平性审查并通过。
(四)会议审议。2023年6月2日,《若干政策》经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五)正式印发。2023年6月15日,《若干政策》(阜政办秘〔2023〕14号)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形成良好的经济发展推进机制和氛围,积极培育中小微企业“升规纳限”。到2023年底,力争完成我市新增规上工业企业220家以上,新增限上企业400家以上的目标。
五、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主要包括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分别对各自领域市场主体的升规纳限给予政策支持的4条具体政策措施,并对政策支持项目的申报条件及奖补资金承担方式进行明确。
责任单位 | 政策内容 | 奖励金额 | 备注 |
市经信局 | 新建投产纳规的工业企业 | 10万元 | |
新建投产纳规的工业企业,入规次年年产值超5000万元且产值增速50%以上(含50%)或年产值超亿元且产值增速超过全市平均增速10个百分点以上(含10个百分点)的企业 | 10万元 | ||
首次纳规后稳定在库满1年且年产值增速超过全市平均的“小升规”工业企业 | 5万元 | 符合以上条件且年产值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奖补金额额外增加5万元 | |
首次升规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 | 24万元 | ||
市商务局 | 新增入库年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批发业单位、年销售额超过600万元的零售业单位,稳定在库1年且年销售额增速超过全市增速1.2倍的 | 10万元 | |
新增入库年营业额超过300万元,稳定在库1年且年营业额增速超过全市增速1.2倍的住宿业单位 | 5万元 | ||
新增入库年营业额超过300万元,稳定在库1年且年营业额增速超过全市增速1.2倍的餐饮业单位 | 8万元 | ||
稳定在库3年,年销售(营业)额分别居全市前10位且增速超过全市平均的限上批零住餐单位 | 10万元 | ||
稳定在库1年,年销售(营业)额增速超过全市增速1.3倍的限下的批发和零售业样本单位 | 5万元 | ||
稳定在库1年,年销售(营业)额增速超过全市增速1.3倍的限下的住宿和餐饮业样本单位 | 3万元 | ||
市城乡建设局 | 新增入库建筑业产值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 5万元 | |
市发展改革委 | 首次升规,稳定在库满一年,企业经营较好、发展稳定,在库期间营业收入超过全市平均增速或增速达到20%以上的服务业企业 | 5万元 | 不含房地产开发、金融、商贸、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 |
上年10月至升规期间新开业(成立)且稳定在库满一年的企业 | 8万元 |
六、创新举措
一是突出双招双引。重点奖励新建投产纳规的工业企业,鼓励“双招双引”项目迅速落地开工,产生效益。二是突出产业培育。“扶优扶强”和“小微培育”双管齐下,对符合产值、增速、在库年限等条件的市场主体通过重点扶持、叠加支持等方式,刺激市场主体“争先进位”;同时,鼓励企业“小升规”和限下样本单位培育,引导小微市场主体做大做强。三是突出数字经济。配合《阜阳市加快发展数字经济行动方案(2023-2025年)》(阜政办〔2023〕9号),对首次升规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顶格奖励,加快实现数字经济阶段发展目标。
七、保障措施
一是经信、商务、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等部门分别承担各自领域市场主体升规纳限政策的申报、兑现和解释说明;二是财政部门统筹奖补资金;三是数据资源部门对政策“免申即享”“限时即享”提供技术支持。
八、政策咨询通道
市经信局:张蕾娜,联系方式:0558-2266012;
市商务局:白云飞,联系方式:0558-2707123;
市城乡建设局:任杰,联系方式:0558-2161652;
市发展改革委:王立娇,联系方式:0558-2261083;
市财政局企业科:杨景龙,联系方式:0558-2297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