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05011762/202309-00089 | 信息分类: | 供应计划 |
发布机构: | 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25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标 题: |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本级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批复 | 信息来源: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关 键 词: | 土地储备计划 | 浏览次数: | 2369 |
有 效 性: | 有效 |
市资规局:
《关于调整阜阳市市本级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7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升级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676号)及《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管理的通知》(皖自然资权函〔2022〕22 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纳入市本级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用地1441.009亩。其中,商服用地47.4亩,工业用地82.5735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07.184亩,交通运输用地603.8515亩。储备土地分布中,颍州区5.955亩,颍泉区538.401亩,颍东区329.493亩,阜阳经开区330亩,市城南新区(含西湖新区)237.16亩。以上用地同时纳入阜阳市市本级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要严格计划管控,合理安排资金,加强土地储备项目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实施,确保净地供应。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