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3158495/202312-00504 | 信息分类: | 部门解读 |
发布机构: |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12-01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12-01 |
政策咨询机关: | 中共阜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运行监管科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8-2257829 |
标 题: | 【文字解读】《阜阳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 政策解读 | 信息来源: | 市委编办 |
关 键 词: | 行政备案事项清单 | 浏览次数: | 13186 |
有 效 性: | 有效 |
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阜阳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阜政办秘〔2023〕22号,以下简称《清单》),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经国务院批准,自2021年7月起,河北、浙江、湖北省3省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2022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广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国办函〔2022〕110号),要求各省结合自身实际学习借鉴。2023年7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皖政办秘〔2023〕30号),要求各市、县要依据省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编制本地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经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按照要求,市委编办、市营商办根据《安徽省行政备案事项 (2023年版)》,结合实际,编制了《清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上级部署需要。2021年以来,国务院和省政府对行政备案事项多次进行部署,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批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省级行政事项清单;根据省级要求,我市决定编制《清单》。二是优化我市营商环境需要。近年来,我市出台了系列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但与省内外先发地区相比,在行政备案事项管理方面仍有不足,《清单》亟需出台。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文件起草。2023年8月,着手起草《清单》(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8月30日,书面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意见建议,收到意见建议20条,采纳9条,未采纳11条,经过充分沟通协商达成一致。
(三)召开协调会。11月10日,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召开协调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完善《清单》内容。
(四)合法性审查。11月10日,《清单》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
(五)会议审议。11月13日,《清单》经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原则性通过。
(六)文件印发。11月17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清单》。
四、主要内容
《清单》共涉及发改、教育、经信、公安、民政等30家主管部门,共编制行政备案事项241项。为提升行政备案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从以下三方面要求做好《清单》落实。一是规范实施备案行为,各地各单位不得擅自增加行政备案事项的办理条件、材料、环节等,要进一步优化改造相关业务办理系统,畅通线上线下办理渠道,方面企业和群众办事;二是严格清单事项监督管理,坚决防止以备案之名行许可之实,要逐项确定备案事项的监管层级和监管主体,坚决杜绝“以备案代监管”“不备案不监管”问题,各县(市、区)政府要及时编制本地行政备案事项清单,按程序公布实施;三是强化清单衔接调整,市县两级审改牵头机构要建立“即时动态调整与年度集中调整相结合”的调整机制,不断优化完善清单内容,积极做好与政府权责清单等关联清单的衔接工作,推动职责管理精细化、部门履职高效率。
五、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部门:中共阜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运行监管科;
联系人:谢帅;联系电话:0558-2257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