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3158954/202401-00029 | 信息分类: |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
发布机构: | 阜阳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29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12-29 |
标 题: | 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 | 信息来源: | 阜阳市教育局 |
关 键 词: | 营养改善 | 浏览次数: | 1331 |
有 效 性: | 有效 |
阜阳市自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以来,市政府领导和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管理,始终以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健康水平、保障校园食品安全为工作目标,为民服务、不忘初心,切实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现就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阜阳市共有4个县级行政单位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包括3个国家计划县、1个地方计划区。2023年我市颍东区、颍上县、阜南县、临泉县三县一区939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46.54万名学生享受到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累计支出膳食补助资金5.7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38亿元,家长缴纳X部分膳食资金1.38亿元。农村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正在使我市农村学生由“吃得饱、吃得好”逐步向“吃得有营养”转变。
二、工作举措
(一)精心组织,认真落实。为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我局今年下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开学营养餐准备工作的通知》(教学务函〔2023〕3号)、《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新学期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务函〔2023〕9号)等文件,对食堂卫生、餐具消毒、人员培训、食材配送等方面作出要求,确保学生吃上“安全、营养、热乎、可口”的营养午餐。
(二)明察暗访,加强督查。市营养办组建督查小组,采取“四不两直” 方式,坚持明查暗访常态化,深入基层,聚焦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以问题为导向,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整改通知,通报批评。
(三)定期公示,信息公开。实施学校定期公布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名单、人数(次),陪餐人员名单,原材料采购品牌、数量、价格、质量、供应商信息,配餐标准、每周带量食谱、每日带量带价食谱,学校食堂资产负债表、学校食堂收入费用表等信息,公示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成效
进一步改善了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了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自2011年秋季全国贫困地区正式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来,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身体素质大幅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正在使我市农村学生由“吃得饱、吃得好”逐步向“吃得有营养”转变。
2023年6月20日,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题培训班在六安市举行。阜南县在培训班上代表阜阳市做“规范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管理”经验交流。
2023年8月1日,基于省营养办对我市营养餐工作的肯定和支持,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推进会在阜阳市临泉县召开。临泉县、颍东区代表我市从食材采购、食堂管理、食品安全、资金监管等方面交流发言。
四、2024年工作计划
(一)贯彻落实《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的《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规范管理体制、供餐管理、资金使用与管理、采购管理、营养教育与健康监测、应急事件处置、绩效评价与监督检查。
(二)督促指导各地持续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
持续强化部门联动,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校园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全面推进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经常性开展专项督查和暗访检查,切实规范食堂经营行为,降低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管理规范化水平。
(三)积极推进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集中采购全覆盖
重点做好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的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工作,实行“四统一”管理模式,公开公平公正确定供货商,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做到食材安全、新鲜、营养,来源可溯、风险可控、质量可查。
(四)切实提高营养改善计划运行保障水平
多措并举,督促各相关县(区)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将食堂从业人员的工资、社保等相关待遇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对因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增加的运营成本及增加的教师工作量,督促地方政府明确补助标准并纳入预算。进一步改善供餐条件,将学校食堂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列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等项目资金的重点建设内容,提升学校食堂供餐能力。
(五)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和业务培训
适时召开全市营养改善计划现场推进会,现场考察学习、交流经验、部署工作。继续举办全市业务培训会,重点培训食品安全管理、财务监督管理等方面。鼓励县区之间开展经常性业务交流活动,取长补短。
(六)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充分发挥市级学生营养办的监管职能,组织专家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实地调研。加大对民办学校、寄宿制学校营养餐与非营养餐的统一管理。积极开展营养健康监测与营养健康指导,坚决反对餐饮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