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23344587/202403-00057 | 信息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阜阳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11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03-11 |
标 题: | 【应对情况】市交通质安中心对全市在监公路水运工程开展交通运输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 信息来源: | 市交通质安中心 |
关 键 词: | 整治专项行动 | 浏览次数: | 380 |
有 效 性: | 有效 |
为进一步解决全市交通运输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巩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成效,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及市环委办《关于开展新一轮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阜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新一轮全市交通运输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市交通质安中心近期对全市在监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开展生态环保问题大整治大排查。
本次排查重点一是排查推行“1234工作法”的落实情况,特别针对施工扬尘产生源头,是否有针对性的采取防治措施,并确保措施具体、到位。施工工艺、工地建设、密闭覆盖、喷淋降尘等施工扬尘治理管控措施、施工设备超标排放以及施工车辆运输抛洒等工作进行检查;二是新开工项目要扎实推进水稳及沥青拌合站、钢筋加工厂等场站标准化建设;三是做好固体废料的收集、处理及达标排放工作;四是项目沿线两侧路肩及中央分隔带素土按规定进行覆盖。
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当场予以反馈,并要求建设、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参建单位增强环保意识,施工单位要落实好公路施工环境领域“1234工作法”,抓好施工扬尘、施工设备超标排放、施工车辆运输抛洒等治理工作;建设单位要全面落实建设单位大气污染防治首要责任、施工单位现场防治主体责任;监理单位要现场全程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制度,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努力将扬尘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建设、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保障环保治理工作费用的有效投入,全力确保治理措施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