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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04981249/202404-00009 信息分类: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发布机构: 阜阳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1-30
文       号: 阜财建【2024】28号 发布日期: 2024-01-31
标       题: 阜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市县增量资金及省级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的通知 信息来源: 经建科
关  键 词: 成品油交通运输 浏览次数: 225
有 效 性: 有效

阜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市县增量资金及省级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31 09:40 字体大小: [ ]

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4年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市县增量资金及省级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皖财建〔2023〕1345号)精神以及市交通运输局分配意见,现下达你单位2024 年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增量资金和省级交通专项资金 (第一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 2024 年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增量资金。此项支出列入 2024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4交通运输支出”。

二、关于 2024 年省级交通专项资金。此次下达资金分别为: 国省道建设省级补助资金,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专项资金, 支出列“214 交通运输支出”。

三、关于中央直达资金使用管理。2024年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增量资金、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专项资金,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直达资金标识:01- 中央直达资金,直达资金的标识应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你单位收到指标后,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时,对于资金来源既包括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同时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国省道建设省级补助资金作为省级配套资金列入直达资金范围。

四、关于预算绩效和监督管理。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 理有关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 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同时,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严禁违反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将直达资金拨付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财政专户或代管资金账户、融资平台公司账户。

 

附件:1.阜阳市2024年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市县增量资金及省级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2.阜阳市2024年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市县增量资金绩效目标表

    3.阜阳市2024年国省道建设省级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4.阜阳市2024年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阜阳市财政局

                                 2023年1月30日


附件:阜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市县增量资金及省级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的通知.doc [241.0 KB]
附件:附件1-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资金分配表.xls [40.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