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目录 > 产品质量监管
索  引 号: 003158495/202404-00157 信息分类: 产品质量监管
发布机构: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4-17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4-17
标       题: 【专项整治】阜阳市化妆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成效初显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关  键 词: 质量安全 浏览次数: 491
有 效 性:   有效  

【专项整治】阜阳市化妆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成效初显

发布时间:2024-04-17 18:00 字体大小: [ ]

为深入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化妆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取得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已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428家,责令改正12家,立案查处13家。

一是加强多方联动,强化主体责任。通过“线上群组全天响应、线下门店现场指导”的形式,引导经营者应用“化妆品监管”移动APP、国家药监局和省药监局网站等平台,进一步推动市场监管数字化转型。围绕化妆品“一号多用”,自行配制、填充、灌装化妆品等违法行为开展案例分析,通过宣传培训、交流座谈等方式,进一步引导化妆品经营者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聚焦工作重点,强化行业监管。结合“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等时间节点,以辖区化妆品零售店、大型商超、美容院、美发店等为重点检查对象,以烫染类、美白类、祛斑类、洗护类化妆品等为重点监管产品,全面排查是否落实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标签标识和贮存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利用节日对商品进行捆绑销售、是否存在虚假夸大宣传等方面。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违法必究。持续加大对化妆品经营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化妆品、虚假宣传产品功效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问题经营者和产品依法采取责令改正、立案调查等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消费者依法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是加大宣传引导,强化社会共治。将化妆品科普宣传与重要时间节点相结合,运用药品法治宣传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依托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省级安全用药科普宣传站,深入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升公众对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的认知水平,充分发挥公众的社会监督作用,构建化妆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