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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3158495/202404-00213 信息分类: 政策措施
发布机构: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4-23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4-23
政策咨询机关: 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58-2220662
标       题: 阜阳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2024年“50+1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民生办
关  键 词: 民生 浏览次数: 943
有 效 性: 有效

阜阳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2024年“50+1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3 10:09 字体大小: [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牵头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2024年我市实施“50+10”项民生实事,具体安排如下。

一、阜阳市2024年50项民生实事 

(一)促进就业(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同单位:市商务局)

1.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新增城镇就业4.5万人左右;“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数量达到城市社区的60%。(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支持毕业生求职创业,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1500元/人标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实施放心家政行动,培训家政服务人员3.35万人次,新增家政服务人员1.34万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二)社会保障(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协同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4.加强城乡低保人员和特困人员生活保障,规范确定和调整低保标准。(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5.发挥对公建公营敬老院的资金补助效能,推进农村敬老院运营服务能力提升。(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6.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推进不少于18个城乡公益性公墓新建、改扩建或配套设施改造以及提升管理维护水平。(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7.实行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理。(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三)困难群体救助(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协同单位:市总工会、市残联、市司法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医保局)

9.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等不少于510人次。(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10.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20646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牵头单位:市残联)

11.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2048人(次)左右。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不少于1200人。(牵头单位:市残联)

12.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1578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市残联)

13.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8535户,支持各地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不少于7个。(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14.开展慈善助困活动,关爱经济困难家庭的患特重病儿童10名、生活特别困难的学前儿童20名;资助本年度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遭受特大事故而陷入经济困难的家庭20户。(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15.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全部提高到86元/月。(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16.做好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9000件。(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17.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完成省级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帮扶任务1255人,市级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150人。(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18.完善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运作机制,充分发挥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作用。全市1971家村(社区)成立“救急难”互助社,实现每家互助社具备3万元的启动资金。(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19.分类资助低收入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分别按不低于80%、75%、60%的比例给予救助。(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20.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十四五”期间市级基础标准按照年增幅不低于上年的5%动态调整,2024年全市分散和集中养育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不低于1155元/和1575元/月。(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四)教育惠民(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协同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

21.实施“安心托幼”行动,稳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5%;全市新增托位4000个,千人口托位数达4.1个;2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22.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学生数44万人左右。(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23.实施“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对1143间中小学教室光环境进行改造。(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24.积极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全市范围内精准开展困难学生资助不少于157551人次;实施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不少于364人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残联)

25.实施老有所学行动,全市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9.8万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37万人左右。(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五)卫生健康(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6.实施健康口腔行动,持续扩大口腔医疗资源供给。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局部涂氟和窝沟封闭项目分别覆盖22%的适龄儿童。(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7.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 98%以上和95%以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8.实施农村地区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提供12.6万人次宫颈癌、2.15万人次乳腺癌筛查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六)环境保护(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9.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新增完成123条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30.深入推进餐饮油烟、噪声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整治行动,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七)交通出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协同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

31.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219.019公里、安防工程690公里、养护工程953公里。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支持各地新建具备3种以上功能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8个。(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2.实施便民停车行动,新增城市停车泊位3.9万个,其中公共停车泊位2950个。(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

(八)文体服务(牵头单位:市文旅体局;协同单位:市委宣传部)

33.落实好第十一届安徽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对文化和旅游市场消费实施补助。(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体局)

34.依托“15分钟阅读圈”建设,实施公共文化空间工程,建成公共文化空间50个左右。(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体局)

35.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向全市每个行政村送正规演出不少于1场。(牵头单位:市文旅体局)

(九)城乡建设(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协同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资规局、市房管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国网阜阳供电公司、市建投集团)

36.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公共充电桩240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建投集团)

37.实施风电乡村振兴工程,根据省下达的乡村振兴风电项目建设规模,谋划推动风电项目建设,重点帮扶村集体收益20万元以下的行政村增加村集体收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资规局、国网阜阳供电公司)

38.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城市危旧房改造,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9个,改造城市危旧房139间。(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房管局)

39.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含租赁补贴)3652套(户)。(牵头单位:市房管局)

40.加强无物业住宅小区管理,推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提升。(牵头单位:市房管局)

41.推进“难安置”问题专项治理,解决7015套房屋安置问题。(牵头单位:市资规局) 

42.实施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和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43.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和巩固提升工程,不断提升供电保障能力,供电可靠性从99.90%提高99.93%。(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阜阳供电公司)

44.巩固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效果,形成文明菜市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45.加强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打造46个全省示范性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推动我市工会驿站规范化运行。(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十)公共安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协同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

46.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推进55家左右商超及社区连锁店运行“惠民菜篮子”。(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7.实施“放心消费行动”,培育放心消费单位、街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48.严打电信网络诈骗,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市电诈案件数同比下降10%。(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49.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1000批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50.实施“食安名坊”培育行动,培育16家“食安名坊”,择优推荐9家参加省级验收,以点带面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二、阜阳市2024年10件民生实事

(一)实施就业促进行动。60%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实施适老化改造行动。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8535户,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便利、安全的居家养老环境。(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三)实施学生资助行动。积极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全市范围内精准开展困难学生资助不少于157551人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四)实施“工会驿站”建设行动。加强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打造46个全省示范性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推动我市工会驿站规范化运行。(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五)实施医保购药“零跑路”行动。实现“网上下单买药、医保线上支付、即时配送到家”。(市医保局)

(六)实施高效办成“一件事”行动。实现婴儿出生、教育入学、公民婚育、逝者身后“一件事一次办”,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市数据资源局)

(七)实施“公交便民”行动。推行“定制公交”“预约响应”服务。(市交通运输局)

(八)实施“放心消费行动”。培育放心消费单位、街区。( 牵头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 )

(九)实施放心家政行动。建成放心家政公共服务平台,让家政服务“找得着、用得起、更放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十)实施小餐饮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促指导小餐饮经营户大力改善加工、就餐等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把更多“安全感”融入“烟火气”。(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阜阳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