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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阜政发,生态环境,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创业创新,复工复产,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其他
名称: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阜政秘〔2021〕20号
成文日期: 2021-03-01 发布日期: 2021-03-01
有效性: 有效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01 11:35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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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及阜阳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强力打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及省、市实施方案收官战,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一、加强统筹谋划,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党的领导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保证。市政府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市委进行请示汇报。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重要位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动尽责,以上率下,压实责任抓工作落实。2020年5月,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研究部署新年度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印发《阜阳市人民政府2020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明确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具体措施、责任单位和保障机制等。

(二)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一是强化依法行政考核“指挥棒”作用。制定年度法治建设三项考核方案,对市直有关单位和县市区政府、阜阳开发区管委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分值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等考核体系,考核工作的权威性和导向性不断提升。二是凸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风向标”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加强创建工作指导,界首市成功入选2020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三是发挥法治督察“传导器”作用。坚持把督察督办作为传导压力、推动落实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由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带队,分赴颍泉区、颍上县、颍东区开展了实地督察工作。

(三)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将《纲要》细化分解为8个方面44项197个小项具体任务,形成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清单,实行清单式管理,适时组织协调调度;认真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制定的《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指引、提醒、警示清单和督办工作制度(试行)》,强化跟踪督办和指导监督。目前,《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得到全面有效落实。

二、注重改革创新,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持续优化“四最”营商环境。一是制定《阜阳市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升级版》19个子方案。组织开展八期营商环境“面对面”电视问政,着力破解营商环境中的突出问题。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升行政审批质效的通知》,围绕市直单位645项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优流程、简材料、压时限、降成本,提前2个月实现行政审批事项承诺审批时限比2019年平均减少五分之一的目标。三是严格落实《外商投资法》,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2020年,全市共新设立外资企业13家。四是全市企业开办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采集、一套材料、一档管理、一日办结”六个一目标,并为新办企业免费刻制公章、免费提供税控设备。2020年,全市新增市场主体突破10万户,总量达63万户、居全省第二位。

(二)有效加强市场监管。一是持续压减后置审批事项,调整事项目录从2017年的183项压减至137项,压减率25.14%。二是有序推进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部门联合抽查。2020年,全市200家单位启动抽查计划任务1398个,完成1397个,完成率99.9%,对16609家市场主体实施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抽查结果均已向社会公示。三是开展2020年公用企业垄断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组织整治了供水、供电、供气、殡葬、消防、通信等行业,未发现存在垄断行为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三)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持续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完善“一网”,动态调整并发布政务服务事项17.6万个,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全年网上办件467.88万件,办结率93.32%。优化“一门”,市政务服务大厅进驻单位50家,进驻事项1947项,服务窗口295个,持续提升综合窗口服务能力。强化“一次”,全面加强电子印章、电子云签、电子证照等建设和应用;在安徽政务服务网阜阳分厅上线“全程网办”和“办好一件事”专题,提供603个全程网办事项在线办理、121个“一件事”集成服务。二是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开通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现场评价器等7类“好差评”反馈渠道,实现评价、收集、反馈、整改的全流程闭环。全年累计接受群众评价672.2余万条,综合评价满意度达100%。三是全面推行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全市日均办件量达到2800件。

(四)注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一是持续出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举措。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阜阳市工业企业“13581”龙头培育工程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为企业应对疫情保驾护航,支持企业渡过难关更好发展。二是继续开展清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2020年,全市偿还无分歧欠款2055.3万元,无分歧欠款清偿进度为100%。三是完善民营企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推动企业家积极参与涉企政策制定,严格涉企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核。完善涉企司法体制,制定政法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若干举措,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三、聚焦制度建设,不断推进政府立法工作

(一)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阜阳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坚持公开征集年度立法项目,将群众关注的项目列入年度立法计划。通过采用立法座谈会、实地调研、专家咨询等多种方法开展立法前评估,保证地方立法的科学性。

(二)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市政府完成《阜阳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阜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阜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3部地方性法规草案立法审查工作,并以议案形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2020年市政府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20件,报备率、及时率和规范率均为100%。同时,根据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我市对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3次集中清理和专项清理,清理结果均已向社会公布。

(四)构建“全市一单”权责清单制度。制定《阜阳市权责清单管理办法》,有序开展清单即时动态调整。持续深化清单制度标准化建设。印发《关于开展县级权责清单中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统一规范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县级权责清单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统一规范工作。

四、规范权力运行,健全优化依法决策机制

(一)不断拓展公众参与重大决策广度深度。严格执行《阜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在市政府网站设立公众参与栏目,将意见采纳情况进行反馈,并推行政府会议开放制度,市政府多次邀请公众代表参与常务会议部分议题审议。

(二)注重落实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规定要求,做到应审尽审,2020年全市审查各类涉法性文件189件。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政策审核工作,对《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等近70件疫情防控政策措施文件进行法制审核。

(三)有效发挥政府法律顾问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完善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的意见》《阜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考核办法》《阜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服务费用支付办法》,基本形成了完备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体系,在涉及城市建设、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等涉法事务方面,全年征求市政府法律顾问意见22件33人次。

五、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进综合执法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五个方面综合执法改革部署,制定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印发了生态领域事业单位改革方案以及文化、农业、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定”规定,并对组建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督查支队作出批复;市文化、农业、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通运输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已全部完成。

(二)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出台《阜阳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提质增效活动工作方案》,制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分细则》,全市各地各执法部门累计制定配套制度773件,针对三项制度开展自我督察检查468次。规范疫情防控执法行为,重点查处食品药品安全、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等方面的违法案件。全市配置执法记录仪8300台、法制审核人员973人、行政执法案件做到除涉密案件外全部进行公示。

(三)强化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相关执法。全面排查封控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停止各项野生动物交易行为。推行“双包”监管责任制,村级林长包保到户、乡镇林业站长包保业务,强化执法督查,对酒店、农贸集市、交通运输集散地等重点场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六、打造阳光政府,注重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健全行政审批监管机制。一是加大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力度。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行政审批事项以及行政审批的受理、办理进展情况和结果等相关信息均要求及时、准确公开,实行“阳光审批”,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完善政府权力运行“1+X”监管制度。出台并动态更新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加强全过程、标准化监管。三是高效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企业提供全流程在线并联审批服务,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由120个工作日压缩到80个工作日以内。

(二)加强司法审计监督。依法积极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监督,全年全市法院开庭审理行政案件1061件,有636件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率59.94%。认真实施《关于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2018-2022年)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颍上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2020年实现83个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

(三)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印发实施《阜阳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全市8个县级政府和167个乡镇(街道)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完成本级事项目录。统一开设市、县两级“两化”工作专题页面,市、县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现数据对接、信息共享。2020年公开市政府文件14件、市政府办公室文件55件、政策解读94篇,召开新闻发布会53场。

七、畅通多元渠道,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精神,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情况调研。制定《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整改方案》,对全市2018年以来2849件相关卷宗进行梳理及整改。全面推行案件集体评议制度。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51件,按时办结率100%,行政复议纠错率逐年降低。

(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构建以村(社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为基础,以“四个对接”为支撑,以消费者权益、医患关系、道路交通、物业管理、商事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为补充的“1+4+N”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全市2246个调委会共调解案件58518件、预防纠纷4036件;接受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信访部门及其他部门委托移送案件1649件,完成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559件。

(三)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将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调整至本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5倍。修订《阜阳市法律援助服务标准》《阜阳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推进标准化建设,落实经费保障。成立阜阳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法律服务团,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减免企业因受疫情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相关公证费用。2020年,全市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鉴定所分别受理案件40461件、19570件、9809件、13178件,群众通过“12348法网”预约各类法律服务5587件。

八、提升法治思维,着力增强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一)持续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民法典主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自觉将民法典的规定运用到政府工作中。市政府认真组织学习宪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部署要求等。

(二)认真组织政府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市政府各部门利用专题报告会、大讲堂、普法讲座等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市委党校举办多期主体班次,把依法行政知识列入教学内容。采取执法部门专门法律知识培训与司法行政部门通用法律知识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培训行政执法人员。组织开展了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机考),全市2150名行政执法人员报名应考。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圆满完成“七五”普法任务。一是打造本地品牌。打造并推广“法治晨光”“法治红灯笼照亮千万家”两大普法品牌,在全省率先组织法治快闪、法治骑行活动以及开通法治公交。建立了全国第一个抖音普法直播工作室,全年“阜阳普法”抖音号发布作品607部,新增粉丝174万,点赞量2553.7万次,浏览量超14亿人次,十次进入中央政法委评选的全国抖音司法榜。二是壮大普法队伍。成立阜阳市民法典宣讲团。全市中小学校聘请法治副校长、辅导员3244人。阜南县“五老法治诊所”获评安徽省2020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并被新华社报道。三是拓展普法阵地。在全国首创“法治滴滴”,拓展移动普法阵地;打造241个法治公园、广场,形成本土特色的法治景观集群。四是营造疫情防控法治氛围。组织开展全国普法办编印的《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宣传,编制《法治战“疫”—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问答》,开展系列专题宣传活动。

2020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对表上级要求和法治政府建设新形势、新任务,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制推进落实不均衡、一些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意识不够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高、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等,还需要在下步工作中着力加以改进加强。

2021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着力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

一是着力增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引领。推动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强化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及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有效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促进法治精神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度融合。

二是着力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认真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推进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将履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深入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三是着力完善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科学编制今后五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阜阳版”,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确保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

四是着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评。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功能,充分发挥督察的利剑作用、考核的杠杆作用和创建的带动作用,促进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地落实,为开创新阶段现代化实力阜阳大美阜阳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阜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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