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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注销登记

浏览次数:1354 发布时间:2013-05-23 字体大小:

事项名称: 分公司注销登记
颁发的证件: 通知书
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行政许可事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审批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

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阜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
审批决定机关: 阜阳市工商局
审批程序: 阜阳市工商局
审批时限: 2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9:00~17:00
审批收费:
审批表格:  
年审或年检: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集中年检期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
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咨询:2198015,2199315;投诉:市局监察室,2151728,215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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