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公司清算组备案 |
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 非行政许可事项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
审批条件: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申请资料: | 详见备注 |
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 阜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 |
审批决定机关: | 阜阳市工商局 |
审批程序: | 一审一核制 |
审批时限: | 1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9:00~17:00 |
审批收费: | 免 |
审批表格: | |
年审或年检: |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集中年检期 |
办理流程: | 受理、审核 |
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 咨询:2198015,2199315;投诉:市局监察室,2151728,2151729 |
备注: | 公司清算组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加盖公章); 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无须提交股东会决议,提交人民法院成立清算组的决定。 人民法院裁定解散的,还应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还应提交行政机关的相关决定。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