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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登记

浏览次数:155 发布时间:2013-05-23 字体大小:

事项名称: 企业集团登记
颁发的证件: 集团登记证
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行政许可事项
设定依据: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
申请条件: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
申请资料: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集团章程(母公司加盖公章);
4、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
5、母公司持有子公司的所有权或者股份的证明;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明。
6、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阜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
审批决定机关: 阜阳市工商局
审批程序: 一审一核制
审批时限: 2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9:00~17:00
审批收费:
审批表格:  
年审或年检: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集中年检期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
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咨询:2198015,2199315;投诉:市局监察室,2151728,215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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