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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顶、戗台兼作公路批准

浏览次数:886 发布时间:2013-05-24 字体大小:

事项名称: 堤顶、戗台兼作公路批准
颁发的证件:
证件有效期:
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行政许可事项
设定依据: 《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第十五条)
申请条件: 符合《河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办理资料: 1.申请书2.有关防洪安全部分的设计文件3.水管单位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
办理地点: 阜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水务窗口
审批决定机关: 阜阳市水务局
审批程序: 受理、审查、提出意见、决定、送达
审批时限: 10天 工作时间9:00~17:00
审批收费:
审批表格:
年审或年检:
办理流程: 1.水管科受理;2.水管科审查;3.分管局长决定许可或不予许可;4.水管科制作许可决定文书;5.水管科送达申请人、公示行政许可决定
联系电话: 0558-2185061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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