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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线

浏览次数:3538 发布时间:2013-05-24 字体大小:

事项名称: 占用、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线
颁发的证件: 路政管理许可证
证件有效期: 短期
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行政许可事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安徽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申请条件:  占用、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线
办理材料: 身份证明(包括:公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或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或建设项目业主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复印件1份或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施工、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等);申请书;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和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相关权利人同意的书面意见、协议及占用期间日常安全维护措施;涉及路产损失的,应提交路产修复或补偿方案。
办理地点: 许可事项所在地公路管理机构或属地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公路窗口
审批决定机关: 阜阳市公路管理局
审批程序: 涉国省公路、重要县道: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辖区县、市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市级公路管理机构审查—决定—许可证
审批时限: 法定20天(优化后10-15天)
审批收费: 免费
审批表格: 授权委托书、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年审或年检: 不年审
办理流程: 当事人申请—分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审查受理—受理后进行现场勘察—上报市级公路管理机构—审查通过后市局下发决定书—10日内下发路政许可证
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0558-2567722、2567720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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