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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路用地范围内的非公路标志设置的许可

浏览次数:4096 发布时间:2013-05-24 字体大小:

事项名称: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的非公路标志设置的许可
颁发的证件: 路政管理许可证
证件有效期: 2年
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行政许可事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安徽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申请条件:  需要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
办理材料: 身份证明(包括:公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或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或建设项目业主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复印件1份或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施工、设计单位相关资质等);申请1份(包括:主要理由、施工地点、公路名称、桩号、施工期限、距隔离栅或公路边沟、公路边缘的距离等);
办理地点: 许可事项所在地公路管理机构或属地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公路窗口
审批决定机关: 阜阳市公路管理局
审批程序: 涉国省公路、重要县道: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辖区县、市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市级公路管理机构审查—决定—许可证
审批时限: 法定20天(优化后10-15天)工作时间9:00~17:00
审批收费: 免费
审批表格: 授权委托书、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年审或年检: 不年审
办理流程: 当事人申请—分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审查受理—受理后进行现场勘察—上报市级公路管理机构—审查通过后市局下发决定书—10日内下发路政许可证
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0558-2567722、2567720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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