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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许可

浏览次数:1282 发布时间:2013-05-26 字体大小:

事项名称: 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许可
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许可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第十一条
申请条件: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办理资料:

1.《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申请书》(一式两份);
2.船舶航行的路线和航行时间说明;
3.船舶概况(船舶尺度、吃水、载货载客情况等);
4.已制定保障安全、防治污染和保护禁航区的措施和
应急预案的证明材料;
5.专项维护申请(规定必要时);
6.军事部门同意进入或者穿越军事禁航区的书面文件及其复印件(规定必要时);
7.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办理地点: 阜阳市地方海事局、政务中心大厅
审批决定机关: 阜阳市地方海事局
审批程序: 审批与受理、审查与决定、期限、听证、变更与延续、核发、归档
审批时限: 3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9:00~17:00
审批收费: 不收费
审批表格:  
年审或年检:
办理流程: 1.受理、2.初审、3.复审、4.审批、5.办理与告知
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受理咨询:0558-2290208 ;投诉:0558-2296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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