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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载运、水上过驳危险货物的适装许可

浏览次数:158 发布时间:2013-05-26 字体大小:

事项名称: 船舶载运、水上过驳危险货物的适装许可
颁发的证件:
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许可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四十三条至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液货船水上过驳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申请条件: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办理资料:

1、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污染危害性货物申报单(一式三份);
2、船舶适装证书及其复印件;
3、(国际)防止油污证书及其复印件(适用时);
4、定期申报还应提交定期申报申请、证明在固定航线上运输固定危险货物的有关资料;
5、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在运输途中发生过意外情况的,应当在《船舶装载危险货物/污染危害性货物申报单》备注栏内扼要注明所发生的意外情况的原因,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和目前状况等实际情况,并于抵港后送交详细报告;
6、载运2000吨以上散装持久性货油的国际航行船舶的《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或1000总吨以上的国际航行船舶和沿海运输船舶的《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及其复印件;
7、列明实际装载情况的清单或舱单或积载图;
8、拟进行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的港口、码头、泊位,具备相应资质,并且符合安全、防污染及保安要求的证明材料;
9、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10、船舶过驳危险货物或者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应当申明船舶的名称、国籍、吨位、船舶所有人或者其经营人或者管理人、船员名单,危险货物的名称、编号、数量,过驳的时间、地点等。

办理地点: 阜阳市地方海事局、政务中心大厅
审批决定机关: 阜阳市地方海事局
审批程序: 审批与受理、审查与决定、期限、听证、变更与延续、核发、归档
审批时限: 1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9:00~17:00
审批收费: 不收费
审批表格:  
年审或年检:
办理流程: 1.受理、2.审核、3.办理与告知
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受理咨询:0558-2290208 ;投诉:0558-2296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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