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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批及有关作业许可

浏览次数:1258 发布时间:2013-05-26 字体大小:

事项名称: 港口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批及有关作业许可 
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许可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六条;《港口建设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安徽省港口条例》第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
审批条件: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申请资料:

1. 申请文件一式两份;
2. 设计文件一式两份和相应的电子版本;

3. 港口建设项目批准或者核准、备案文件、(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印件一份;

4. 港口非深水岸线许可文件;
5. 经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阜阳市港航管理局、政务中心大厅
审批决定机关: 阜阳市港航管理局
审批程序: 审批与受理、审查与决定、期限、听证、变更与延续、核发、归档
审批时限: 20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9:00~17:00
审批收费: 不收费
年审或年检:
办理流程: 1. 受理、2. 审查、3.专家论证(必要时)、4.决定、5.送达
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受理咨询:0558-2290208 ;投诉:0558-2296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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