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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营业运输证核发

浏览次数:1346 发布时间:2013-05-26 字体大小:

事项名称: 船舶营业运输证核发
颁发的证件: 船舶营业运输证
证件有效期: 3年
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许可
设定依据: 《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安徽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审批条件: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申请资料: 1、水路运输企业运力批准或登记文件(客运和危险品运输); 2、《水路运输许可证》副本及其复印件; 3、《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或《光船租赁登记证明书》、《临时船舶国籍证书》及复印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
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阜阳市港航管理局、政务中心大厅
审批决定机关: 阜阳市港航管理局
审批程序: 审批与受理、审查与决定、期限、听证、变更与延续、核发、归档
审批时限: 20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9:00~17:00
审批收费: 不收费
年审或年检: 年审(一年)
办理流程: 1.受理、2.审查、3.决定、4.送达
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受理咨询:0558-2290208 ;投诉:0558-2296962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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