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办事服务 > 职业资格

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浏览次数:3129 发布时间:2013-05-27 字体大小:

事项名称: 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非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原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动部发〔1993〕134号
申请条件: 1、申报者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2、所报领证人员经鉴定成绩合格有效。
办理资料: 1、具备资质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持《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名册》提出申请2、领证人员证件照片一张(2寸)。
办理地点: 阜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阜阳市阜王路185号。
审批决定机关: 阜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审批程序: 鉴定机构提供相关资料——市鉴定中心初审,并打印证书——人社局职建科工作人员审核——发放证书
审批时限: 即办 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夏季15:00~18:00)
办理流程: 申请、办理、办结
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职业能力建设科 0558-229250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