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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企业定期定额核定(调整)申请

浏览次数:3223 发布时间:2013-05-27 字体大小:

事项名称: 小规模企业定期定额核定(调整)申请
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非许可类审批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申请条件: 具有《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有关规定情形的
办理资料: 《核定征收申请审批表》
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审批决定机关: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审批程序: 受理审核-初拟定额-定额复审-核准审批-定额公示-下达定额-公布定额
审批时限: 20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9:00~17:00
审批收费:
审批表格: 核定征收申请审批表
年审或年检: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初拟定额-定额复审-核准审批-定额公示-下达定额-公布定额
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12366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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