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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注销登记

浏览次数:9109 发布时间:2013-05-28 字体大小:

事项名称: 机动车注销登记
颁发的证件: 注销证明
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行政确认
设定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
申请条件: " 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一)机动车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二)机动车灭失的;(三)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四)因质量问题退车的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二)达到国家强
办理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 3、属报废的,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4、属于灭失的,提交灭失证明 5、属于
办理地点: 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贸物流园会展中心、老阜太路(分所)
审批决定机关: 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审批程序: 窗口一窗式办结
审批时限: 1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9:00~17:00
审批收费: 不收费
审批表格: 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年审或年检:
办理流程: 审核资料,合格的受理业务、发放注销证明
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办室,0558-2292834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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