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办事服务 > 交通

机动车转移登记

浏览次数:9081 发布时间:2013-05-28 字体大小:

事项名称: 机动车转移登记
颁发的证件: 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的后,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行政确认
设定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
申请条件: "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
办理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4、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
办理地点: 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贸物流园会展中心、老阜太路(分所)
审批决定机关: 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审批程序: 窗口一窗式办结
审批时限: 1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9:00~17:00
审批收费: 大/小车:115元,挂车:65元
审批表格: 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年审或年检:
办理流程: 1、查验机动车 2、审核资料,合格的受理业务,收费 3、需要改变号牌的确定机动车号牌 4、发牌发证
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办室,0558-2292834
备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