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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标牌核发

浏览次数:30983 发布时间:2013-05-28 字体大小:

事项名称: 校车标牌核发
颁发的证件: 校车标牌
证件有效期: 截止日期与校车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一致,但不能超过校车使用许可有效期
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公共服务事项,使用校车应当取得许可和标牌
设定依据: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
申请条件: 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办理资料: 1、校车标牌领取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3、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4、机动车行驶证 5、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校车使用许可
办理地点: 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贸物流园会展中心、老阜太路(分所)
审批决定机关: 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审批程序: 窗口一窗式办结
审批时限: 3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9:00~17:00
审批收费: 不收费
审批表格: 校车标牌领取表
年审或年检: 专用校车应当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非专用校车应当自取得校车标牌后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
办理流程: 1、审核资料,合格的受理业务工 2、核发校车标牌
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办室,0558-2292834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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