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商品房预售 |
颁发的证件: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证件有效期: |
无 |
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
行政许可类 |
设定依据: |
《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
申请条件: |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
办理材料: |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3、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4、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5、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6、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7、申请预售楼房的白蚁防治合同书;8、前期物业备案通知书;9、房屋测绘报告 |
办理地点: |
审批受理机构:阜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审批受理地点:阜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局窗口 |
审批决定机关: |
阜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
审批程序: |
受理—复核—外业—审批—发证 |
审批时限: |
5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9:00~17:00 |
审批收费: |
不收费 |
审批表格: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审批)书 |
办理流程: |
受理—复核—外业—审批—发证 |
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
受理咨询:阜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局窗口:0558-2198013;投诉机构:阜阳市房地产管理局纪检监察室:0558-2518032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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