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初审 |
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
转报省厅 |
设定依据: |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04〕474号)第六条、第十四条 |
审批条件: |
符合《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要求 |
申请资料: |
一、新增大型医用设备 1、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申请机构基本情况;拟申请设备名称、规格和主要配件;相关辅助配套设备名称、数量和使用人员取得岗位培训证书情况; 2、可行性论证报告、需求分析。主要内容包括:申请配置的主要理由;所申请设备的技术发展前景;在临床、科研中的作用;预期使用率;人员取得岗位资质情况;购置经费来源以及经济分析等。 二、更新大型医用设备 1、设备的更新理由、购 |
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
市卫生局行政审批科(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窗口) 阜阳市一道河路61号 |
审批决定机关: |
阜阳市卫生局 |
审批程序: |
1、窗口受理2、审核验印3、转报省厅 |
审批时限: |
5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9:00~17:00 |
审批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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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或年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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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1、窗口受理2、审核验印3、转报省厅 |
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
咨询:市卫生局行政审批科 2198036 投诉:市政务服务中心 2198001 市卫生局 2118723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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