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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初审

浏览次数:1177 发布时间:2013-06-05 字体大小:

事项名称: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初审
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转报省厅
设定依据: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04〕474号)第六条、第十四条
审批条件: 符合《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要求
申请资料: 一、新增大型医用设备   1、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申请机构基本情况;拟申请设备名称、规格和主要配件;相关辅助配套设备名称、数量和使用人员取得岗位培训证书情况;   2、可行性论证报告、需求分析。主要内容包括:申请配置的主要理由;所申请设备的技术发展前景;在临床、科研中的作用;预期使用率;人员取得岗位资质情况;购置经费来源以及经济分析等。 二、更新大型医用设备   1、设备的更新理由、购
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市卫生局行政审批科(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窗口) 阜阳市一道河路61号
审批决定机关: 阜阳市卫生局
审批程序: 1、窗口受理2、审核验印3、转报省厅
审批时限: 5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9:00~17:00
审批收费:  
年审或年检:  
办理流程: 1、窗口受理2、审核验印3、转报省厅
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咨询:市卫生局行政审批科 2198036 投诉:市政务服务中心 2198001 市卫生局 2118723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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