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办事服务 > 医疗

公共场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浏览次数:1089 发布时间:2013-06-05 字体大小:

颁发的证件: 公共场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认可书
证件有效期:  
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安徽省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审查管理办法》(皖卫监督[2011]25号)第五条、第十五条
审批条件: 符合《安徽省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审查管理办法》要求
申请资料: 1.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书 2.《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 3.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
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市卫生局行政审批科(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窗口) 阜阳市一道河路61号
审批决定机关: 阜阳市卫生局
审批程序: 1.窗口受理 2.窗口现场审查 3.窗口审批 4.窗口发放卫生验收认可书
审批时限: 3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9:00~17:00
审批收费: 免费
审批表格: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书.doc
年审或年检:  
办理流程: 1.窗口受理 2.窗口现场审查 3.窗口审批 4.窗口发放卫生验收认可书
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咨询:市卫生局行政审批科 2198036 投诉:市政务服务中心 2198001 市卫生局 2118723
备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