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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校验

浏览次数:1890 发布时间:2013-06-05 字体大小:

事项名称: 医疗机构校验
颁发的证件: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证件有效期: 1年或3年
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第二十二条
申请条件: 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要求
办理资料: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人员名录,同时提交卫生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称、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注册证书复印件 4.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医师、护士及相应设备对应关系表 5.医疗机构大型设备配置许可证 6.医疗机构消毒(中心)供应室合格证复印件 7.校验期内因违法违规执业受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情况登记表 8.特殊医疗技术
办理地点: 市卫生局行政审批科(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窗口) 阜阳市一道河路61号
审批决定机关: 阜阳市卫生局
审批程序: 1.窗口受理 2.窗口现场审查 3.窗口制证、发证
审批时限: 3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9:00~17:00
审批收费: 免费
审批表格: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年审或年检: 1年或3年
办理流程: 1.窗口受理 2.窗口现场审查 3.窗口制证、发证
联系电话: 咨询:市卫生局行政审批科 2198036 投诉:市政务服务中心 2198001 市卫生局 2118723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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