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预售资金监管 |
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 行政监督管理职能 |
设定依据: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
申请条件: | 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
办理材料: | 1、重点监管资金拨付申请表;2、招投标时签订的建筑施工合同;3、施工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进度报告。 |
办理地点: | 受理机构:阜阳市房地产管理局房政科 受理地点:颍河西路507号7楼 |
审批决定机关: | 阜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
审批时限: | 2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9:00~17:00 |
审批收费: | 无 |
审批表格: | 重点监管资金拨付申请表 |
办理流程: | 受理—外业—审批 |
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 受理咨询:阜阳市房地产管理局房政科:2517801 投诉机构:阜阳市房地产管理局纪检监察室:2518032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