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异议登记 |
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
非行政许可类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2号) 3、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 |
申请条件: |
1、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而权利人不同意更正该事项。 2、当事人申请异议登记。 |
办事材料: |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 |
办事地点: |
受理机构:阜阳市房地产市场产权监理处;阜阳市房地产管理局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管理分局 受理地点:颍河西路507号一楼受理窗口;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商业街5号楼 |
审批决定机关: |
阜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
审批程序: |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必要时进行公告。 |
审批时限: |
1个工作日 |
审批收费: |
登记费: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
办理流程: |
申请(填写申请书、提供要件)-受理(必要时实地查看)-缴费-领取登记结果。 |
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
受理咨询:阜阳市房地产市场产权监理处:2517908;阜阳市房地产管理局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管理分局:2220092 投诉机构:阜阳市房地产管理局纪检监察室:2518032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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