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变更、转移、注销登记 |
颁发的证件: |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注销登记则不颁发证件) |
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
非行政许可类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2号) 3、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 4、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5号) 5、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 |
申请条件: |
1、当事人已取得房屋预告登记证明。2、已经登记的预购商品房抵押权因预告登记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房屋地址、用途等变更,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变更登记;已经登记的预购商品房抵押权因撤销、合并、兼并、分立等原因使预告登记权利人灭失,致预告登记权利转移,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转移登记;已经登记的预购商品房抵押权因主债权已消灭、预告登记人放弃权利、预告登记权利已实现、或生效法律文书确认预告登记无效 |
办事材料: |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4、证明发生变更、转移或者消灭的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 |
办事地点: |
受理机构:阜阳市房地产市场产权监理处;阜阳市房地产管理局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管理分局 受理地点:颍河西路507号受理窗口;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商业街5号楼 |
审批决定机关: |
阜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
审批程序: |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必要时进行公告。 |
审批时限: |
10个工作日 |
审批收费: |
登记费:住房80元/件 非住房550元/件;注销登记,不收费;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免收证书费,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
办理流程: |
申请(填写申请书、提供要件)-受理(必要时实地查看)-缴费-领取登记结果。 |
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
受理咨询:阜阳市房地产市场产权监理处:2517908;阜阳市房地产管理局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管理分局:2220092 投诉机构:阜阳市房地产管理局纪检监察室:2518032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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