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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

浏览次数:1552 发布时间:2013-06-07 字体大小:

事项名称: 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
颁发的证件: 房地产他项权证
证件有效期:
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非行政许可类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2号) 3、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 4、城市房屋抵押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8号)
申请条件: 1、房屋已进行最高额抵押权登记并取得房地产他项权利证书。 2、发生变更最高额抵押权登记事项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变更最高额抵押权的其他情形,当事人申请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
办理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他项权证书; 4、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尚未确定的证明材料; 5、最高额抵押权发生变更的证明材料; 6、其他必要材料。
办理地点: 受理机构:阜阳市房地产市场产权监理处;阜阳市房地产管理局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管理分局 受理地点:颍河西路507号一楼受理窗口;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商业街5号楼
审批决定机关: 阜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审批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必要时进行公告。
审批时限: 10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夏季15:00~18:00)
审批收费: 登记费: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免收证书费,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办理流程: 申请(填写申请书、提供要件)-受理(必要时实地查看)-缴费-领取登记结果。
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受理咨询:阜阳市房地产市场产权监理处:2517908;阜阳市房地产管理局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管理分局:2220092 投诉机构:阜阳市房地产管理局纪检监察室:2518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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