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 |
颁发的证件: |
房地产他项权证 |
证件有效期: |
无 |
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
非行政许可类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2号) 3、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 4、城市房屋抵押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8号) |
申请条件: |
1、房屋已进行最高额抵押权登记并取得房地产他项权利证书。 2、发生变更最高额抵押权登记事项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变更最高额抵押权的其他情形,当事人申请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 |
办理材料: |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他项权证书; 4、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尚未确定的证明材料; 5、最高额抵押权发生变更的证明材料; 6、其他必要材料。 |
办理地点: |
受理机构:阜阳市房地产市场产权监理处;阜阳市房地产管理局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管理分局 受理地点:颍河西路507号一楼受理窗口;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商业街5号楼 |
审批决定机关: |
阜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
审批程序: |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必要时进行公告。 |
审批时限: |
10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夏季15:00~18:00) |
审批收费: |
登记费: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免收证书费,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
办理流程: |
申请(填写申请书、提供要件)-受理(必要时实地查看)-缴费-领取登记结果。 |
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
受理咨询:阜阳市房地产市场产权监理处:2517908;阜阳市房地产管理局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管理分局:2220092 投诉机构:阜阳市房地产管理局纪检监察室:2518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