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户籍信息变更登记-职业、服务处所、文化程度、婚姻状况等 |
设定依据: |
阜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阜阳市公安局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有关权限时限和程序的规定修订稿的通知》 |
申请条件: |
户籍信息变更 |
办理资料: |
1、公民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兵役状况和职业等户口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或者出现差错的,凭:本人或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未成年人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毕业证书、结婚证或离婚证、退伍证明、单位证明,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2、公民要求更改服务处所的: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①新单位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凭工作单位调令或公务员录取通知书或单位人事部门的证明等材料办理。②新单位为非国有企业, |
办理地点: |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
审批决定机关: |
阜阳市公安局 |
审批程序: |
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能提供相关材料的经派出所户籍内勤核实后当场办结。 |
审批时限: |
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夏季15:00~18:00) |
办理流程: |
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能提供相关材料的经派出所户籍内勤核实后当场办结。 |
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
0558-2198669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