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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营业性艺术展览、文艺比赛的审查

浏览次数:2151 发布时间:2015-08-03 字体大小:

1.事项名称:

举办营业性艺术展览、文艺比赛的审查

2.颁发的证件

及有效期:

颁发的证件: 

证件有效期: 

3.审批类型及

法律效力:

非行政许可

4.设定依据:

1《安徽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2《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45号)

5.审批条件:

 

6.申请资料:

1、申请书;

2、比赛、展览的内容材料;

3、场地安全证明。

7.审批受理机

构及地点:

阜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文广新局窗口

8.审批决定机关:

阜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9.审批程序:

1、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

2、申报材料初审;

3、实地勘验

4、报市局领导审批;

5、告知、送达申请人

10.审批时限:

20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9:00~17:00

11.审批收费:

不收费

14.办理流程:

受理初审——实地勘验——签批——告知(送达)

15.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0558-21995002250313

16.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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