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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出版物(含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零售单位审批

浏览次数:1137 发布时间:2013-12-05 字体大小:

1.事项名称:

设立出版物(含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零售单位审批

2.颁发的证件

及有效期:

颁发的证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证件有效期:四年

3.审批类型及

法律效力:

行政许可

4.设定依据:

1《出版管理条例》

2《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5.审批条件:

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2、至少一名负责人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6.申请资料:

1、申请书,载明单位基本情况和申请事项;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场所情况及使用权证明;

4、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5、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

6、出版物经营单位申报审批登记表。

7.审批受理机

构及地点:

阜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文广新局窗口

8.审批决定机关:

阜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9.审批程序:

1、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

2、申报材料审核;

3、实地勘验

4、报市局审批;

5、告知、送达申请人。

10.审批时限:

5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9:00~17:00

11.审批收费:

不收费

12.审批表格:

《经营出版物发行业务审批登记表》

13.年审或年检:

每年1月至2月年检,一年一审。

14.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实地勘验)——签批——告知(送达)

15.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0558-21995002250360

16.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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